易门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易门县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报告包括总体总体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街社区南园巷139号,邮编:651100,电子邮箱:yxymxtjj@163.com,电话:0877—4961738)。

一、总体情况

易门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是完善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做好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内、外提供相关政务信息;三是建设队伍。积极参加县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渠道。充分利用局网络、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工作专干的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组织健全,渠道畅通,做到了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并不定期进行调度安排。明确了由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日常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易门县统计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特别是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坚持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以及检查方式。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全县的统计政务信息,了解统计工作动态,除了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我们还积极利用政务公开栏、编纂《易门县统计年鉴》、《易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专报》、《易门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以及会议公开等方式及时发布重点统计动态信息。

(三)加强学习培训。认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条例》及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学习培训,通过学习与培训,加深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领导到机关各股室的主要负责人都能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了服务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1条,其中包括经济信息(各专业分析及经济运行情况分析)58条,县统计局日常工作动态、重要活动44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25条,部门预决算信息3条,信息公开指南2条,公开目录4条,机构职能6条,政策法规6条,失信企业公示5条,通知公告14条,政策解读14条。我局在上报上级部门的信息中,被省级采用的有19篇简讯、7篇分析,信息采用量居全市七县两区第三名。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共受理行政复议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指导下,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是领导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和政府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管理制度,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

三是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

四是加强我局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易门县统计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