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要求,现公布易门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202411123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易门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依法全面准确做好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公开和解读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增强,政府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落实三审三校,及时审慎公开。按照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及时更新组织机构、人员变动等情况,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统计公报、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二是推进政务宣传工作。及时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定期公开《易门县统计公报》、《易门县(分专业)月度统计分析报告》易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数据底册。三是高质量完成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理论宣传工作通过政府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42,(其中,综合信息97期,统计分析信息29期,预、决算公开2期,通知公告信息5期;政策法规信息2期;普查信息7有效提高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0例。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及问题处理机制。通过定期收集、严格审核,确保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权威性。对于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单位能够迅速响应、妥善处理,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的功能和服务。加强各类平台的建设管理,完善账号管理制度,确保平台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注重栏目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及时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机关工作动态等信息,为公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途径。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加强了机构队伍建设,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对政务公开事项定期核对,敦促各科室及时上报更新信息,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避免迟发、漏发,以此确保各项工作干到点上,任务落到实处。此外,还注重领导小组成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仍有不足:一是统计信息的更新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审核力度仍需加强;三是与各级各部门沟通联系还不够紧密

(二)改进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一是更进一步完善我局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内容的审核力度,更加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的运行流程,确保公开统计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三是建立健全科室联动、协同办理的机制,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合力,接受社会大众对我局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易门县统计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有关的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易门县统计局

                                        2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