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工作报告

 

易门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各级会议精神和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能,全面落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提升民警执法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开展,积极推进依法治进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构建法治易门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了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惩治违法犯罪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与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法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内、行政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期限和程序完成了《易门县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积极支持、配合完成各级下发的调研任务。积极组织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工作。

二、守法普法工作情况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做好在线学法平台“法宣在线”的组织动员工作。继续沿用“法宣在线”开展干部职工在线学法。二是做好“学习强国”的组织动员工作。大家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云岭先锋”等不同学习平台以看要闻、学思想、答试题、晒积分等多种方式在民警中掀起了一波又一波学习热潮。六是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不同警钟的大练兵。每年我局均组织全体民警、辅警以“轮值轮训”等不同形式大练兵,通过大练兵达到增强体质,提高业务知识及警务技能等目的。今年以来,局党委中心理论组组织开展集中学法8次,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周例会和易警讲堂开展党史、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8次。

2.我局年初制定了普法计划及普法清单,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全局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类重大节日、110宣传日、4.15、6.26、12·4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在人流密集处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在日常,各派出所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禁毒、电信诈骗、反邪教、交通安全、民法典等法律法律。并对开展疫情防控、民法典等进行集中宣传。今年以来共组织我局民警参加庭审1次,法制民警旁听2次。在全局范围开展以案释法法制教育4次。在网站或通过手机对广大群众进行以案释法教育,在县局主页发布以案释法案例。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并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考核。我局县局和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等部门均有法治文化建设相关区域,如县局院内及走道上有法治建设相关内容,派出所走道墙壁上也有相关法治建设的内容等。在内部网站上有与法治文化建设相关内容的栏目,并利用周例会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三、组织保障

为做好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我局特成立以可永森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大队,由分管法制大队的金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大队大队长任副主任,法制大队全体民警为成员。今年,我局多次组织学习班、读书班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学习,并开展政治轮训工作。法制大队牵头对全局民警、辅警工人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高了民警、辅警、职工的法律素养。结合今年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学习,每周派发学习清单,每周进行一次考试。今年年初,我局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部署会议,对我局今年的法治工作进行部署,后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各类制度,通过执法制度的建立,以制度规范管理,使基层执法更加规范、科学,使各项执法工作有章可循。

以强化考核为抓手,建立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工作认真部署。每年党委(扩大)会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重大问题、重要任务和重点环节,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做好统筹协调。学法率先垂范。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局务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每年年底组织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法活动并撰写述法报告。

同时易门县公安局根据实际需要,定期、不定期邀请检察院、法院有关部门的同志对公安机关办理的不捕、不诉等案件进行点评和对疑难案件进行研讨,从公诉、审判视角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的理解及要求,进一步提高及树立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为增强依法行政风险防范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警的正当权益,常年聘用云南诚丰律师事务所普学喜等3名律师担任易门县公安局的法律顾问。

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相关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配合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并按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及整改,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成效。按照规定依法实施重大决策。

(二)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以来,易门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配合下,始终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按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切实把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一是下放办理权限,拓宽办理渠道。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三十五项便民利民措施》、《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等措施,按照“应放尽放、可放尽放”工作原则,将原本只能到县局办理的部分业务下放至条件成熟派出所,着力解决群众办事难、不方便等突出问题。二是依托线上平台,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依托“易门警方”“易门交警”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提供治安、交管、出入境、消防等业务网上咨询以及“微信报警”“网上预约办证”“网上车管所”“路况信息播报”等便民服务。三是发挥工业园区警务室地理优势,为外来务工者提供便利。四是改革公章刻制审批,推进企业开办便利。五是推进“一门通报”改革,化繁为简释放改革红利。创新服务体系,精简办证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打通群众“最后一公里”;规范窗口服务,实现“一门通办”“一窗通办”;六是倾力打造交通事故快处快调快赔“民心工程”,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方便群众“掌上处理”;依靠群众“多元共治”;交管服务延伸至乡镇。

(三)自由裁量权

我局目前执行的是公安部为规范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权,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执法实践,制定了《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该《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已公开在相关网站上。

(四)“三项制度”及案件评查

县公安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认真梳理了近3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及行政许可案卷,同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从抽查总体情况看我局各执法办案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绝大部分案件做到了案件事实证据清楚、实体和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案卷装订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整体执法质量较往年有了显著提高。

(五)积极推进执法公开建设

2022年以来继续推进执法公开建设:一是在县局和各部门办公场所通过设置和更新警务公开栏。二是依托社区警务战略利用社区警务公开栏定期向辖区群众公开社会治安状况、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全防范预警等信息。三是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和公安微博、户政E网等方式,向社会群众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和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网上公开办事服务。四是规范执法单位的办案场所,在执法办案区统一粘贴悬挂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流程,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充分保证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五是按照各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六)继续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今年以来县局继续抓好受立案制度和“两统一”机制改革这两项重点执法改革任务。2022年易门县公安局已进行了4次案件执法质量考核。

(七)多措并举,积极提升执法主体能力

一是强化执法培训。今年以来县局法制大队在日常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基层执法实践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准确的法律指导服务;广泛开展新法律法规、规范取证、证据收集审查运用、非法证据排除、民警出庭作证、正确适用强制措施等专题学习培训,认真落实案件点评制度,不断的提高了民警执法能力与水平。二是利用周一例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法律法规讲解、培训、宣传。三是推进执法资格考试。在全面完成基本级考试的基础上,鼓励民警报考高级资格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四是做好在线学法平台“法宣在线”的组织动员工作。五是做好“学习强国”的组织动员工作。大家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云岭先锋”等不同学习平台以看要闻、学思想、答试题、晒积分等多种方式在民警中掀起了一波又一波学习热潮。

(八)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律风险评估机制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今年以来县局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对制定重要执法制度、部署重大执法活动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事项,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使用法律手段、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预案,并做好跟进落实;同时开展对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对已经出台的制度,全面进行评估,对不符合执法活动客观规律,有违公平正义,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此外根据《易门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县局法制大队切实履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职责。

(九)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积极建立体现公安特点的法律顾问规范。完善法律顾问各细节性规程,对选聘法律顾问的条件做出具体规定,进一步细化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机制等,重点细化法律顾问在公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事)件法律咨询指导、执法活动监督评估、民警普法教育,以及协助公安机关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依法惩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二是突出适宜地方特点的法律顾问选聘范围。易门县公安局长期聘用普学喜、李玉文、杨秋云3名律师作为公安局法律顾问,在征得本人及所在单位机构同意后,签订合同、统一下发聘书,建立并不断充实法律“智库”。三是注重常态化运行法律顾问机制。在法制大队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法律顾问深入各部门、警种了解民警执法中经常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跟踪发现执法环节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及时提出规避法律风险的意见建议。同时,严把警务秘密关,教育民警了解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虚心接受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强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十)加强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改造。

为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规范执法、安全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三年内各办案场所新建或对原有执法办案场所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案件办理全面实行闭环式。我局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升级改造其全面完成,顺利通过了省厅验收。

五、深入开展公正司法专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执法过错案件。在日常的执法办案中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采取纸质登记并且在公安机关所使用的执法办案系统中已研发使用了对三个规定的强制登记功能。在警综平台中每操作一步均要进行“三个规定”相关信息的登记。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未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形,无不规范、瞒报、漏报、错情形。

六、深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我局制定了《易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易门县公安局巡特警辅警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辅警的管理及考核。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公安机关因侦办案件需要赴监狱管理部门办理罪犯解回侦查工作,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省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办理罪犯解回侦查工作规定(试行)》(2021),我局目前依照该规定执行。

(一)健全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监督体系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关键少数”学习教育。2022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三是通过全局集中学习、部门学习、“三会一课”以及民警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共开展全局民警集中学习24次、支部和所队集中学习168次,确保全员参与,全覆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四是抓集中培训教育,提升能力素质。共举办警务实战技能、业务培训等练兵9343人次,参加上级公安机关及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50698人次(含视频培训)。

(二)健全完善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方面

易门县公安局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改革为契机,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对照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县局做好关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检查。一是紧抓“认罪认罚”关键,厘清创新思路。二是破解“程序不明”难题,完善“认罪认罚”。三是积极组织培训。今年以来易门县公安局所办案件没有被法院判决无罪案件,也无被检察机关绝对不诉案件。四是成立了侦查监督与配合办公室,重大疑难案件提交执法管理委员会讨论或听取检察机关意见。五是积极推进执法公开建设。按照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等规定,积极开展执法公开。六是为确保公平正义,公开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执法实践,制定了《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该《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已公开在相关网站上。七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同时使用公安部统一规范的12389举报平台。八是严格执法追究。对重大案件由督察大队牵头,实行案件的倒查复盘;对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案件由督察大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案件办理,坚决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

(三)健全完善政法领域服务管理行为监督体系规范审批服务事项方面

一是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凡是公安机关自己掌握、能网上查询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通过清理减少治安类佐证资料、出入境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等。切实打通群众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二是使用警综平台对案件进行执法质量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每次考评前制定考评方案,随机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抽考,然后进行分配,有全局专兼职法制员在考评系统中对案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