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规定,根据相关要求,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扩大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吸纳意见、改进加强工作的重要手段。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安排办公室人员1人,认真完成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比上年增加28条,包括:综合信息42条,通知公告12条,预算执行情况12条,预决算公开9条,政策法规3条,税收优惠政策3条,集中采购2条,公开指南1等。

(二)认真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交办的信息公开提交和修改补充工作,力求内容更准确更全面,切实信息公开提升质量和实效。

(三)结合本部门职责,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提交分月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情况、县本级财政预决算情况、单位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情况、政府债务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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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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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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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如既往地按上级的要求开展,但与现实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改进以下方面工作,切实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一)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二)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等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