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易门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易门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理财、扩大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吸纳意见、改进加强工作的重要手段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积极拓展公开领域,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比上年增加24条,包括:综合信息44条、通知公告31条、预算执行情况12条、预决算公开信息10条、政策法规信息10条、领导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3条、集中采购信息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2条、税收优惠政策2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合法规范、准确严谨。2023年,易门县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及时完成主动公开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交办的信息公开提交和修改补充工作,力求内容准确全面,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县级财政部门以使用上级部门建设运行的平台为主,无自建平台;2023年易门县财政局在办公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放置人民政府公报和财政部文告供群众查阅。在财政局宣传栏张贴省政府公报小程序二维码图标,并将二维码转发至财政局微信工作群,呼吁干部职工扫码了解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动态清理机制、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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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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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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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易门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切实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继续充实公开内容。依照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二)精简文件减少不必要的发文,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更好的把握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