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易门县政府下属单位云南易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南易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易兴路777号,邮编:651100,电话:0877-4868560)。

一、总体情况

云南易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不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加强平台建设管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云南易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通过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ym.gov.cn/ymxzfxxgk/zhxxyqymgyyqglwyh/20230818/1465818.html)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动态59条、转发规范性政策文件信息6条、公开目录1条、公开指南1条、转发中央省市信息68条,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公示公告等方面的信息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专门办理机构,规范办理流程,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及时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和传真申请3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负责机构和责任人,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考核内容,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日常监督。对市政府办公室和第三方平台通报的问题拉单列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整改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园区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领导和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改进。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整改措施

2023年,园区将加强对各部门(公司)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培训,让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并对专兼职人员进行专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和内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