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4年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易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指导、帮助下,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对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根本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建设工作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同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自然资源所、股室、中心、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各自然资源所、股室、中心、大队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强化普法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采取个人自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电信诈骗、禁毒防艾、反邪教等法律法规。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局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学法活动14次,邀请单位法律顾问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2次。

三、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扎实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一是充分运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周等开展宣传。以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辆、散发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群发短信等方式,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普法强基补短板、平安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及土地、矿产、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律法规政策。共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投入经费4余元。二是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到龙泉街道、浦贝乡、铜厂乡等部分村组开展普法进农村专题宣讲活动6先后多次深入到全县矿山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0余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及以案释法专题讲座活动2累计发放普法强基补短板法律宣传材料2000余份。

四、全面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集体决策事项范围、程序和办法等,按规定应当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全部实行集体决策并记录在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会审制度。建立完善《易门县自然资源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易门县自然资源局重大业务会审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会审办法,按规定应当会审的事项全部实行会审,进一步规范会审程序,强化会审责任,提高会审效果。三是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听证制度。对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修编依职权组织听证,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申请组织听证,扎实开展自然资源听证工作。四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制度建设的公众参与程度。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县政府备案。六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报县政府备案。七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我局共有41人持有行政执法证,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八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放管服工作,在门户网站公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同时,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现有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再次清理、优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2024年共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570次(土地巡查405次,矿产巡查95次)。全年累计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28起,矿产资源违法行为2起。加上上年度未结案4起,共收缴罚没款177.17398万元。规划案件立案查处4起,收缴罚没款1.890165万元。全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起,无向公安部门移送的土地及矿产资源案件。

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依法管理能力。

聘请云南天外天(易门)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2024年以来,共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民事诉讼案件9件,修改合同、协议书等17份,出具法律意见书76份,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2次。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与约束,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答辩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4年以来,局领导亲自出庭行政诉讼案件3起,出庭应诉率达10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加强与信访、监察、法院等机关的沟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探索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完善行政调解制度。

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和《玉溪市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建立健全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法制机构牵头、相关业务股室为主要调解力量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行政调解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机制,做好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培训不够,经费投入不足,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分析、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破解违法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各项新的政策措施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

二是争取相关政策,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结合新型势下自然资源工作新要求,把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贯穿到实际工作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按照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特点,一如既往地继续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建设法治易门继续努力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