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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易门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全文共包括: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和复议及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十五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于2019年1月25日以后可以在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易门县环境保护局专栏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兴隆街兴隆巷2号;邮政编码:653100;联系电话:0877-4962043)。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照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以有利于群众监督,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为基本原则,及时将环保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环保行政许可、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相关环保信息进行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全面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队、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抓好学习宣传,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把学习宣传摆到突出位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及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三是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抓好制度建设。完善了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印发实施了《中共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印发〈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党务公开公示制度〉〈易门县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公示制度〉〈易门县环境保护局重要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易环党组发〔2018〕12号),严格抓好工作督查落实。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1.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年度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设置了环保局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机关职能、股室职能、岗位职责和人员,积极有效地为来访人员和企业提供服务,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环保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办事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我局加强了对现有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修改完善和监督实施,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一是根据单位实际工作,从会议制度、学习制度、督查工作制度、经费管理制度、请假制度、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工作作风纪律制度和廉政制度等方面全面系统地制定了机关工作管理规则,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人、财、物的管理,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做学习的表率、团结的表率、踏实工作的表率、勤政廉洁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二是制定印发了《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试行)》(易环发〔2018〕21号)制度,将党务公开、政府公开、风险防控等制度一并进行调整完善。通过制度建设,强化服务,使全局的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机关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办事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环保局内部形成了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新气象。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阵地建设。在机关门口设立了“易门县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栏”和“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党务公开栏”;按两网整合的要求,积极维护好“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环保局专栏”,2018年,我局共发布政务信息376条;公布了“12369”环保投诉电话和“96128”政务信息查询系统等环保信息公开阵地;认真梳理出涉及环保行政许可、环境权益方面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环境问题等常见问题及解答信息,努力打造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渠道。
4.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环保信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为指导,按照我局制定的《中共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印发〈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党务公开公示制度〉〈易门县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公示制度〉〈易门县环境保护局重要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易环党组发〔2018〕12号)的要求,以有利于群众监督,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为基本原则,及时将环保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环保行政许可、环评审批、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相关环保信息进行公开,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把我局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有效地促进了我局的制度建设,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提高了服务质量,工作作风也有了很大转变。政务公开工作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在执法过程中自觉运用公开的标准规范行为,树立了良好的环保执法形象。
二是通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有了较深的认识,环保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同时,也使我局对群众意见,举报信件、环境纠纷、上级部门交办的问题,事项及时迅速得到逐件查证、落实,达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从而增强了群众对环保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公信力。
三是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加了相互理解和沟通,提高了政务活动和环境执法透明度,使执法人员和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遏制腐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务公开,即防止了腐败现象发生,同时节省了费用支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易门县环境保护局紧紧围绕易门县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按照《条例》、《办法》以及省、市、县等相关要求,围绕民生推进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以县域环境质量、环境规划计划、大气污染治理、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保行政审批、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投诉举报等信息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渠道,充分利用公开专栏、微信等多种手段和方式,持续推动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7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综合信息、通知公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易门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行政审批与制度改革共计10类,其中:
1.公开目录类
2018年,按照相关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了易门县环境空气质量月报、部门决算等信息共计16条。
2.公开指南类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类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等信息共计6条。
3.综合信息类
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业务工作动态信息、自身建设、党建、党风廉政、工会、维稳、道路交通、档案、保密等综合信息共计231条。
4.通知公告类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中央省市环境保护政策文件、2018年度预算、春节期间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等信息共计16条。
5.机构职能类
2018年,按照我局职能分工和人员调整情况,我局主动公开局领导分工、局属各队站股室职能职责、队站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信息共计3条。
6.政策法规类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共计16条。
7.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类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访投诉回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共计80条。
8.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类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共计3条。
9.易门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类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共计3条。
10.行政审批与制度改革类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与制度改革相关文件信息共计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渠道,充分利用阵地公开专栏、微信等手段和方式,具体情况为:
1.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环保局专栏
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环保局专栏包括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综合信息、通知公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易门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行政审批与制度改革10个子栏目。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76条。
2.阵地公开专栏
2018年度,我局按要求主动在阵地公开专栏公开人员考核信息公示、人员职级晋升信息公示、人员表扬信息公示等信息共计5条。
3.微信公开
2018年度,我局在“易门环保”微信公众号上公开环保工作动态信息共计9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污染防治治理信息公开工作。按月发布易门县环境空气质量月报,设置了“易门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栏,按要求及时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文件和工作开展动态情况,及时发布大气、水、土壤防治工作以及黄标车与老旧机动车淘汰、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二是加强行政审批与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与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文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云南省证明材料清单等信息,主动公开环保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三是加强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开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相关信息、及时公开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书、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园区综合整治等方面信息。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设置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办事和营商环境,提升易门发展软实力,全面推进易门县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一号、一窗、一网”政务服务。同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数据共享,通过平台运用实现不动产交易等服务事项一网办通的工作目标。易门县环境保护局以“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两个方面为重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一)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依托易门县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政务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进行重构。大力推行网上办理,按照省政府要求,在线办理事项数量2018年底达到75%、2019年底达到85%、2020年底达到95%以上。一是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加快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政务服务“一张网”,构建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体系。与企业开办、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部门同时进驻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并配置工作人员办理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的相关事项。二是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环保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向群众一次性收取申报材料,一次性核验身份;申报材料受理后,由涉及事项审批的部门后台联合办理。环保服务窗口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由各审批部门负责。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审批部门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三是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环保行政审批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和不重、不漏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制作统一格式的申报材料目录并对外公布。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全面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清理公众办事服务障碍,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标准化、高效化。四是实现信息共享。进驻网上大厅的环保窗口按照信息共享的相关规定和使用单位的业务需求,确定技术规程和路径,梳理制定信息共享目录,研究制定信息交换方法,升级改造各自信息系统,系统升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尽快实现信息自动交换和实时共享,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一是加快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标准化,规范编制环保窗口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统一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办理时限、收费等内容。再造办事流程和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增加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环节,限制自由裁量权,杜绝权力任性。二是加快审批服务事项向网上集中。积极推进易门县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互联互通、深度融合应用,打造具有易门特色的创新型受理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等外,政务服务均纳入平台办理。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进驻网上大厅的部门要梳理规范并公布在线办理事项目录清单,积极推广使用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大多数事项实行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逐步提高全流程网上办事比例,对复杂事项实行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络预审。三是推行窗口接件和网上来件同时办。要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将与企业开办、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实体大厅、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集中办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接件,即办件当场办理,承诺件由综合接件窗口接件后通过平台传输到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完成统一出件。
目前,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危险废物经营及转移许可(只能审批转移许可)两项行政许可已经实现了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排污许可证核发”这项行政许可,已实现部分行业全程网上办理,下一步将把所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最大程度地推进与企业经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下,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周密部署,层层督办,扎实推进,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完成。2018年,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共有3件政协委员提案,提案内容涉及土壤和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水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契合当前环保领域重要改革工作和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目前,我局承办的全部提案均已按时办理完成,主办件中,反馈意见没有“不满意”,答复率100%,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2018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易门县环境保护局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度的通知》(易环发〔2018〕22号),充分利用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保局专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共转载发布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环保政策文件信息7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为提升我局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工作的实效性、权威性,我局一是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工作,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收集上报局领导批阅,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2018年,我局共编制上报舆情信息简报24期。二是强化突发舆情应急工作。制定了《易门县环境保护局突发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推动形成了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的突发舆情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如有舆情发生时,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为保障公众方便获取政府环境信息,易门县环保局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在政务网站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按照《条例》的规定接收和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12369”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为促进我局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我局坚持把群众易于接受、便于办事、利于参与和监督作为选用公开方式的原则,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一是在机关门口设立了“易门县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栏”和“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党务公开栏”;二是按两网整合的要求,积极维护好“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环保局专栏”,同时加强“易门环保”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工作。2018年,我局共发布政务信息376条;三是公布了“12369”环保投诉电话和“96128”政务信息查询系统等环保信息公开阵地;认真梳理出涉及环保行政许可、环境权益方面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环境问题等常见问题及解答信息,努力打造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渠道。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被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8年,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加强了对现有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修改完善和监督实施。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为指导,制定印发了《中共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印发〈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党务公开公示制度〉〈易门县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公示制度〉〈易门县环境保护局重要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易环党组发〔2018〕12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夯实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二是以有利于群众监督,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为基本原则,及时将环保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环保行政许可、环评审批、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相关环保信息进行公开,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把我局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易门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距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方式相对单一,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特别是对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应该更加全面。三是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及信息传播方式的快速变革,公众对环境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内容需进一步深入,载体需进一步丰富,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这些方面,都是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重点加强和努力的方向。2019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局系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环境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政府信息统一平台的信息发布操作等有关知识,以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全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做好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保局专栏维护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切实抓好信息公开主阵地建设,将其打造成为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提高网站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服务性和便民性。
三是不断开拓信息公开渠道。在巩固和发展互联网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并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扩大环境信息传播范围。同时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四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尤其是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如环保投诉问题的处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环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五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责任追究和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等,着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十五、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376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7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376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7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州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0 | |
省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4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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