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农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要求制定。报告主要由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报告将通过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易门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朝阳路337号;邮编:651100;联系电话:0877—4961177;传真:0877—4960226)。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大农业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要求实行,不断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二是明确局属各部门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履行各项职责。三是按照依法、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殊,全年制作的政务信息按时公开率继续保持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我局继续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覆盖面,全年共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0条,其中258条通过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322条通过易门县农业信息网发布(该网站已于2017年6月倍市局关停整合,数据不可查询);通过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信息发布系统通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22条,重要事项公示15条;召开《易门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听证会,发布了3个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共分七类公开,办事指南类公开6条,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公开14条,行政处罚类公开4条,农机购置补贴公开22条,机构职能公布5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公开5条,其他如民生实事类、产业发展类、应急管理类等公开202条。
(三)我单位主要通过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这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
(四)2017年度,农业政策未有重大变化,我局未对政策进行新的解读。
(五)2017年度,我县农业发展较为平稳、健康,为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县长在参加玉溪市“民情之声”时,有一位听众咨询关于养殖业扶持政策的事情,县纪委将此件转予我局办理。在取得联系后得知,该听众为红塔区人,咨询的也是红塔区的养殖扶持政策。我局积极为该听众提供红塔区畜牧部门的联系方式,该听众已获知详细信息。我局未收到其他渠道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针对本部门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还存在的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须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目录不够科学,在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发布的信息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上不够丰富,时间上不够及时;四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拓展,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息通畅,群众满意。一是要充分认识并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摆脱“常规”,突破“惯例”,创新思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针对部分信息栏目的信息量差别较大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主动公开。四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发挥好互联网公开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一些利用政务公开栏、墙报、宣传单等公开的新形式。五是统筹推进“阳关政府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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