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易门县防震减灾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站信息收集和整理,加强发布管理,切实提高信息资源综合利用的水平。特制定《易门县防震减灾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防震减灾局各股室在网站信息维护管理工作中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视频、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 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易门县防震减灾局(http://www.ym.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ymxzfxxgk&pageNo=1&channelId=8362)是易门县防震减灾局在互联网上发布官方信息的唯一信息平台。
第四条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应采取“归口负责,集中发布”方式,按职责分工,局办公室负责网站信息的保密审核和发布工作,同时负责网站安全和日常维护工作。网站栏目信息需求分别由相关股室提供,各股室要确定专人作为栏目信息员,报送信息须经股室负责人严格把关,并提交办公室审核后集中发布,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事件、重要信息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上网。切实遵守保密规定,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 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一)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二)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四)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易门县防震减灾局的宣传和发展;
(六)上网信息是否影响安全和社会稳定;
(七)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八)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第六条 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易门县防震减灾局是易门县防震减灾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兼有辅助办公、与民互动的网络平台。要充分利用这个窗口,积极宣传报道防震减灾系统工作成效及各项重大活动,做到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安全和有效。
第七条 网络栏目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和更新信息。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维护。更新信息主要包括工作部署、工作动态、工作要求、工作成效及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内容等。
第八条 栏目信息实行责任分工制,栏目信息由各责任股室负责提供信息,局办公室负责所有信息的涉密审核和更新发布。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九条 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纳入防震减灾局工作考核。各股室要积极提供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第十条 对各股室完成网站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对未能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播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按照网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局办公室要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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