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审计局AB角岗位工作制度
AB岗工作制(又称顶岗)是指局领导和各股室在定岗定责的基础上,每一个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期间,要明确备岗责任人代替其履行职责,不得出现某一岗位责任人离岗而互相推诿、扯皮,导致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来人办事受阻的现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审计局主要领导岗位A角负责人为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学兴同志,B角责任人为局当值A岗责任人因事离岗期间,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为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侯荣荣同志,副局长卜增福同志。
第二条 办公室A角责任人为施家伟同志,B角责任人为李加富同志;财金审计股A角责任人为邹云伟同志,B角责任人为张玉菊同志;投资审计股A角责任人为王仕江同志,B角责任人为杨世仙同志;经责审计股A角责任人为李艳琼同志,B角责任人为李艳同志。
第三条 审计局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岗位,都确定“AB”角岗位责任制。A角为主,B角为辅,A角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B角要主动顶岗,在顶岗期间,享有A角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工作中“AB”角两个成员不得同时离岗,因特殊情况“AB”角的两个成员确需同时离岗时,必须由局主要领导指定替岗人员,替岗人员享有“AB”角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 遇到人员调整时,按“AB”角配备方案及时调整,及时备案。
第六条 全局各股室要提高认识,严肃对待,确保将“AB”角岗位工作制度贯彻执行到位。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影响审计局机关形象和我县发展环境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钻研业务,适应角色要求,切实提高自身综合业务能力,每一岗位责任人不仅要做好本岗位工作,还要加强对本股室其他业务工作的全面了解,以保证AB角岗位工作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 “AB”角设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周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第九条 “AB”角责任人执行“AB”角工作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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