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审计局挂牌上岗制度
索引号:530425-005561-20080922-0001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08-09-22 08:56:24      修改时间:2009-02-25 10:30:48          [ 打印 ]

易门县审计局挂牌上岗制度

 

为加强我局干部队伍的作风纪律建设,塑造良好形象,根据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相关单位和群众到审计机关办事找人难的现象,便于群众投诉,全局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一律实行挂牌上岗。

第二条  在明显位置标明内部股室名称,在办公桌醒目位置摆放上岗人员桌牌,标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岗位、职责范围等。

第三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工作时间或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必须佩戴胸牌(审计执法证或上岗证)。

    第四条  应正确佩戴胸牌,胸牌佩戴在左前胸位置或佩挂在正前胸。

第五条  挂牌上岗后要讲究文明礼貌,保持服装整洁,仪表大方,举止文明;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在办场所或公共场所嬉戏打闹、勾肩搭背、当众吃零食等。

    第六条  除执行公务外,严禁挂牌进入营业餐厅、按摩院、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第七条  胸牌由政府法制机构(执法证)或局办(上岗证)统一制作、编号,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不得随意转借,不准涂改,离岗前应将胸牌交回,如果破损或丢失,要及时告知局办公室补办。

第八条  局机关督查小组不定期检查挂牌上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按规定佩戴胸牌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