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违法处罚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索引号:530425-005581-20140124-0006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1-24 10:09:13
修改时间:2014-01-24 11:4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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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布人: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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