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浦贝乡编制了《浦贝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浦贝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浦贝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法规制度,严格按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除涉密和敏感信息外,在信息产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实施公开。坚持“既要公开,又要慎重;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浦贝乡公开政务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浦贝乡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浦贝乡人民政府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浦贝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浦贝乡编制的《浦贝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浦贝乡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浦贝乡新街子1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浦贝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浦贝乡具体网址:易门政府信息公开网;浦贝乡当面受理点:浦贝乡党政办;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877-4751008

    浦贝乡还将采取在相关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媒体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浦贝乡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浦贝乡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浦贝乡申请获取。浦贝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浦贝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浦贝乡党政办;

    办公地址:贝乡新街子1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4751008

    传真号码:4751008

    电子邮件:pbx4751008@126.com;

    邮政编码:651109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浦贝乡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浦贝乡党政办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浦贝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 浦贝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浦贝乡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4751008),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8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