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易门县卫生健康局7项合并为2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涉及18个部门)
序号事项名称实施部门及行使层级设定依据事项类型调整依据调整方式
1医师执业注册易门县卫生健康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令第 13 号)
行政许可云政发【2020】16号文件决定合并实施的265项,第154项。合并实施,合并为“医师执业注册(含外籍医师、港澳台医师短期执业许可)”
2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执业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实施《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62 号)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63 号)
行政许可云政发【2020】16号文件决定合并实施的265项,第155项。
3医师资格准入(含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认定)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32 号)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33 号)
行政许可云政发【2020】16号文件决定合并实施的265项,第156项。
4对中医(专长)医师的资格认定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行政许可云政发【2020】16号文件决定合并实施的265项,第157项。
5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易门县卫生健康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8 号修正)
行政许可云政发【2020】16号文件决定合并实施的265项,第158项。合并实施,合并为“放射诊疗许可”
6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易门县卫生健康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8 号修正)
行政许可云政发【2020】16号文件决定合并实施的265项,第159项。
7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易门县卫生健康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8 号修正)
行政许可云政发【2020】16号文件合并实施的265项,第16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