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联理事长 赵正富


根据会议安排,受省政府残工委委托,我就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向会议作报告,并就云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工作进行安排。

一、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执行情况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残疾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最有成色的五年。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云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主要指标任务,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新的显著成就。

(一)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全省41.3万农村建档立卡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全面实施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贫困残疾人兜底保障力度,落实各项惠残政策,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0%。为2万余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基本实现了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通过脱贫攻坚,残疾人精神面貌发生了崭新变化,我省一大批残疾人脱贫奔小康的先进典型感动了全社会,张顺东、李国秀等残疾人脱贫的事迹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8名残疾人工作者受到省委表彰。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政策得到较好落实。51.44万残疾人享受低保,5.99万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残疾人临时救助资金支出达4.7亿元。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动态调整提升机制。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25亿元。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残疾人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全面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残疾人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5%。

(三)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制定了《云南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持续开展精准康复行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达到了预期目标。全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8.97%,辅助器具适配率达98.87%。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基本达到“应救尽救”的目标任务。

(四)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大幅提升。积极落实残疾人助学政策。投入省属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资金2.36亿元,残疾人助学经费3055.4万元。建成特殊教育学校65所。玉溪市被选为国家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形成送教上门工作的“玉溪模式”。组建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入学率。

(五)残疾人就业状况得到改善。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政策,积极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全省9756家用人单位通过就业核定, 安置残疾人2万余人。完成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23万多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10万多人。全省80万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超过半数实现就业。建成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61个,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144个。建成规范化盲人保健按摩机构736个,培训盲人按摩1.02万人次。云南“助盲脱贫”行动成为全国助盲就业脱贫经验。

(六)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广泛开展。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宣传工作。省广播电视台累计播出残疾人事业宣传专题片200余期。3万多人次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4700余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得到康复体育关爱服务,建成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77个。成功举办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云南代表团在第十届全国残运会中成绩位列全国第九。组织云南省自强模范、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在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云南12名个人、6个集体受到表彰。

(七)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保障。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步伐加快。“七五”普法成效显著,残疾人法律服务更加专业化、社会化、便民化,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取得明显成效。16个州(市)全部建立了法律救助工作站,70余个县(市、区)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

(八)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投入持续加大。中央财政支持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10.35亿元,全省各级财政筹措残疾人事业保障发展资金70.44亿元。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62个。建立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长效机制。保山市在全国实现首个地级市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全覆盖。

(九)各级残联改革深入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的群团改革精神,紧紧围绕群团改革“强三性、去四化”要求,深化各级残联改革,建强残疾人服务阵地,改进残疾人服务方式,夯实基层基础,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残联改革方案全部出台,率先在全国完成中国残联部署的改革工作任务。

二、2021年残疾人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省残疾人事业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谱新篇的接续发力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残疾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抓宣传宣讲、抓领导示范、抓学习培训、抓活动载体、抓残联特色、抓为民办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残疾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了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就业、就学、医疗、康复、出行、低保等一大批困难和问题。

二是积极推动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相关工作纳入全省“一平台,三机制”平台建设,对全省6.8万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残疾人口进行重点跟踪走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753.9万元。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3万多人,农村困难残疾人培训2万余名,创建了8个省级乡村振兴残疾人帮扶示范基地。

三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狠抓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脱贫攻坚等工作,实现了全省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零感染。

四是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完成基本康复服务22.16万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4.78万人。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5239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服务。

五是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体育氛围更加浓厚。精心组织抓好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助残日主题宣传活动100多场,残疾人事业得到广泛宣传。涌现出自强先进典型、 “云岭楷模”张顺东、李国秀夫妇。我省代表全国参加东京残奥会的运动员获得7金5银的好成绩,为云南赢得荣誉。云南代表团在刚结束的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上以39金、38.5银、48铜的成绩位列奖牌榜第八位,比上届进步了一位。

六是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夯实。制定出台云南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实施意见》,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投入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建设补助资金543.58万元,设备补助资金260万元,补助10个州(市)16个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动4个服务设施投入运营,6个服务设施竣工。

七是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制定出台《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八是全力抓好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把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是否牢固的试金石,作为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整改落实措施,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残疾人事业仍是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较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人均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就业难、就业不稳定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残疾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农村和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比较薄弱,残疾人就学就医、康复照护、无障碍等多样化需求还不能得到有效满足。三是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权益还没有得到充分实现。歧视残疾人、损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还不够充分。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三、云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工作安排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十四五”时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省政府刚出台《云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对推动新时代新阶段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十四五”时期我省残疾人工作的总目标是: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稳定的就业。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备,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无障碍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与云南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更加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更加充分,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工作安排建议如下。

(一)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

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给予重点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人口动态监测。研究制定持续有效解决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困难的政策措施。

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完善和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加强残疾人医疗救助及困难残疾人受灾和临时救助力度。

加快发展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建立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鼓励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照护服务。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制定实施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措施。

(二)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

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助残就业“十百千万工程”(培育“十”个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扶持“百”名残疾人就业创业领军人才;打造“千”个规范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帮扶“万”名残疾人实现就业)。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扶持残疾人及其家属就业创业。按照规定对残疾人就业先进个人和用人单位予以表彰。

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扶持一批残疾人“非遗”传承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举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组团参加全国竞赛。

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力度。

(三)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着力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强化残疾预防,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健康。持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

健全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制定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丰富残疾人体育文化活动。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发展特殊艺术。组织举办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组团参加全国汇演。组织举办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组团参加全国残运会。

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和管理。依法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

(四)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和便利化条件。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规章体系。全面落实宪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在创文、创卫、乡村振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等工作中,将维护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考评指标体系。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

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创文、创卫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宣传、督导,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提升信息无障碍水平。

营造助残和自强的文明社会氛围。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省宣传工作大局,纳入全省公民道德建设范畴,纳入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内容。

推动残疾人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将残疾人事务对外合作交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框架,推进残疾人领域务实合作。

(五)强化支持保障,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合力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项目进展好的地方进行倾斜支持。积极推进“智慧残联”建设。

加强残联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纳入全省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有效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加强县、乡、村三级残联组织建设,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着力推进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增强工作活力。

(六)突出严的总基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要胸怀“国之大者”,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守护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自觉将伟大建党精神转化为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着力加强残联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残联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政治过硬、勇于攻坚克难的坚强战斗堡垒。

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造就一支对党忠诚,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联干部队伍。

坚持自我革命,保持清正廉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抓好巡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严防发生在残疾人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以钉钉子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守住精文减会“硬杠杠”,持续为基层减负,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新时代我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残疾人事业是阳光的事业、春天的事业。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把握新时代,开拓新境界,实现新目标,奋力谱写云南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