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易门县残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把残联工作全面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轨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县残联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长李建任组长,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王兴文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明确目标,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努力完成县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安排的具体工作。
二、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1.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依法办事,带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市实施办法,履行好本单位的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认真抓好《中共易门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各项工作部署的组织实施。认真抓好《关于全面落实<中共易门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学法、用法、法制宣传长效工作机制,将普法宣传工作作为践行残联根本宗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增强残疾群众学法用法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进行。突出“法治”主题,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以提高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夯实以民主法制建设为基础,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组织在职职工认真进行网上法律学习及考试,为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3.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省、市残联组织的培训,每年组织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村(社区)残协专职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残联系统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公布办理第三代残疾人证行政审批事项一项,没有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审批现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全面实行网上审批;为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项目等实行邀标和议价。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加强了行政决策案卷管理,决策过程全记录,建立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残疾人证》的注销、变更,由县残联工作人员会同乡镇(街道)理事长及各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查实,签字确认后予以注销、变更。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强化内部流程,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相互制约;公开残疾等级标准,各村(社区)公开栏公开办理结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4.加强法治学习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县残联高度重视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自觉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和完善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充分利用每周星期一干部职工学习日时间,加强对县残联干部职工的反邪、反恐、道路交通安全、八五普法知识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学习;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易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向过往和赶集的群众大力宣传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进一步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氛围。发放《残疾预防知识》、《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保障法》等宣传材料1800余份。县残联坚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班子会前学法,紧紧围绕残联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利用周一学习例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普法宣传,使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转变权力至上观念,树立法律至上观念;转变人治观念,树立法治观念;转变义务本位观念,树立以权利为本、实现权利义务统一的观念,实现了干部学法常态化。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学法,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储备量。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县残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调解、信访、法律援助、制度机制作用,畅通和规范残疾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调处化解。不断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乡镇(街道)有残联、村(社区)有残协,严格按照规范化、服务型要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都公开了残联、残协干部的姓名、电话,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公示残疾人的等级,特别是公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表,把各村(社区)残疾人的需求情况和落实情况作动态数据登记,从源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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