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规范化,易门县财政局开展清理政府采购质量保证金工作。

一是明确质量保证金取消范围。质量保证金是工程招标中的概念,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明确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取消质量保证金。对于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不得非法占用。

二是认真做好质量保证金清理整改。针对20211月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行为的易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及时清退质量保证金,并要求部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督。对新备案的合同重点审查是否约定收取质保金,若违规约定收取质保金,合同不予备案并要求立即整改退回。坚决做到发现一笔清理一笔,确保清理任务取得实效。同时,以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资金压力,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