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公安社会管理力量,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加强社会面管控,保障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经易门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同意,增加招聘易门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和提高辅警人员待遇。现将公开招聘辅警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易门县公安局辅警人员60名(限招男性58名、女性2名)。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秩序,参加大型活动、集会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协助民警开展治安巡逻、堵卡、守候等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协助民警开展反恐、防盗、防爆、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以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和宣传工作;
(四)协助民警开展流动人口的登记、发证、出租房屋管理及吸毒人员社区康复管理工作;
(五)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非执法性辅助任务。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具备一定法律素养;
(2)热爱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
(4)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5)具有易门县户籍;
(6)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原从事过辅警、保安工作人员、退伍军人和具有特种技能人员可以放宽到初中);
(7)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6年5月31日至1984年5月31日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残疾、形体缺陷,无重听、色盲。
(8)符合招聘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易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龙泉街道东路565号),联系电话:0877-4969110。
(3)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报名。
(4)由县公安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2、体能测试、体检、政审。
(1)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由县公安局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立定跳远、女子仰卧起坐。
(2)依据体能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管理
(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二)所聘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二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商定。
(三)劳动报酬:所聘人员劳动报酬为每月25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七、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工作在县监察、人社部门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八、未尽事宜由易门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易门县公安局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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