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0年7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4962043、4862268(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传 真:0877-4962043、4862268
通讯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办兴隆巷2号;邮 编:651100







序号 项目 建设 建设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名称 地点 单位 
1年产500套环保设备项目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云南协同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易发改备案〔2019〕205号),同意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项目租用易门创森环保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场地的占地面积为1300m2(1.95亩),租用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办公室、值班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主要研发年生产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300套,废气治理设施及配套产品200套,以及环境检测专用仪器仪表制。1、废气防治措施
①项目下料工序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车间封闭作业,自然沉降;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可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手磨机自带的自带无纺布袋吸尘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此外每天生产过程中应及时清扫厂房,将清扫的粉尘等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规范操作,加强员工的培训,员工配套防尘口罩。
②项目喷漆房内产生的油漆废气经1套油漆过滤纸箱(漆雾去除率90%)+1套UV光氧催化净化设备及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有机物去除率为90%)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加大厂区绿化力度,在项目厂区四周和空地上多种植树形高大的乔木、花草。
(2)废水防治措施
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排水沟(管)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收集及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防止雨水混入。
②生活污水依托易门创森环保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容积10m3)预处理后排入本项目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m3/d)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易门创森环保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厂区绿化,若污水回用不完部分,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外排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易门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全部布置于生产车间内,利用厂房隔声降噪;
②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在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
③空压机设置空压机房内,利用空压机房隔声降噪;
④日常需加强生产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生产设备稳定正常运转;
⑤出入厂区车辆减速,禁止鸣笛。
(4)固废防治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废:下料粉尘、金属废边角料、焊渣、废滤芯、手磨机自带无纺布袋吸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回收商资源化利用处置。
②生活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③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储存;厂区内须建立一个10m2大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应满足防腐、防渗、防溢、防盗、防火要求,并设立警示牌,将废油漆桶、废油漆过滤纸、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2环集烟气脱硫完善项目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工业片区易门铜业有限公司内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玉溪瑞众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工业片区易门铜业有限公司内,经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530425-32-03-001939,同意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4153.7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3.76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套处理气量280000Nm3/h的环集烟气脱硫系统,环集烟气通过现场集气罩汇入烟气总管,进入新建环集脱硫系统的烟气依次经过布袋除尘器、环集风机、洗涤塔、脱硫塔、电除雾、环集烟囱,最后达标排放。布袋收尘收集的烟尘送危废暂存库。建成后年处理气量221760.00万Nm3/a。因本项目属于环保设施,无危化品,在各项措施都得到落实的情况下,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对施工期各项产污采取的措施分列如下:
(1)废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回用,不外排;
(2)废气: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方式处理降低施工废气对外环境影响;
(3)噪声:通过采取选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合理的施工方式,夜间不施工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4)固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包括铁质废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不可回收的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对运营期各项产污采取的措施分列如下:
(1)废水:收集后的初期雨水依托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2)噪声:选择低噪声回水泵,减震隔声、润滑保养等措施
(3)固废:采用专用铁桶收集后,暂存于易门铜业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年产4000吨PVC塑料管材生产建设项目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云南联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易发改备案[2019]195号),同意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3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76%。该项目占地面积11215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综合楼等,配套有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吨PVC塑料管材。施工期:(1)废水:由于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工作,施工时间短,施工人员较少,且施工人员均为项目区周边居民,均不在项目区食宿,项目依托明耀博科技已建成的卫生间,可供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使用,生活污水不外排。(2)废气:加大对施工路面洒水的频率,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不宜长时间堆放;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实施标准化施工,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3)噪声: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使现场固定噪声、振动源相对集中,缩小噪声振动干扰的范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点至凌晨6点禁止施工,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在装修及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分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余下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规范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运营期:(1)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项目运营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晴天回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雨天暂存于回用水池,不外排。(2)废气: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HCI拟在各生产线挤出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汇总,管道末端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G1)排放;PVC管投料粉尘,项目拟在粉尘混料搅拌机出气口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G2)排放;投料未收集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未收集VOCs、HCI废气经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在生产车间设置排风扇、排风机等装置,加强生产车间内通风换气,加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VOCs、粉尘的稀释、扩散。(3)噪声:设备选型式应选用低噪声密闭型设备,各设备在安装之前均设置减震基础,空压机应设置独立的隔声机房;合理布局,通过墙体隔离及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加强绿化建设;合理安排生产时间。(4)固废: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在厂区内重复使用,不可利用的外售回收商资源化利用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经破碎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使用;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清运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年产1000吨塑料模具制品生产建设项目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云南新滇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易发改备案〔2019〕189号),同意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56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6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7%。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0924m2(约31.39亩),总建筑面积12420.52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1层1#生产车间、1栋1层的2#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内建设安装15条生产线)、1栋1层3#生产车间、1栋5层办公综合楼及消防水泵房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模具制品1000吨。施工期:(1)废气:①参照昆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通知》,项目需在建筑工地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工地基本情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辖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街道领导、相关管理部门领导、工地包保监督责任人及建设、施工、监理、渣土运输等其他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投诉电话等。②同时建设单位应该积极配合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全部建筑工地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细化规定》开展的巡查、检查。③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细化规定》,项目内的裸露土地表面应该进行苫盖覆盖。④在施工机械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主要使用轻质柴油或电作为能源,不得使用劣质燃料。⑤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安排专人负责车辆出场冲洗路面清扫;施工工地周边按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有关标准设置围墙或围挡。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场界设置不低于2.5m临时围挡,干燥及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降尘的次数,并在建筑物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时进行沟通,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⑥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沙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远离敏感点,并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期洒水降尘等扬尘防范措施。⑦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沉淀池及车辆清洗设备。⑧运土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⑨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不允许现场乱堆放,基坑弃土要随取随运,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⑩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现场搅拌扬尘污染。(2)废水:①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杜绝施工废水外排,避免施工期废水进入项目区地表水体。②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浇洒,避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③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④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产生的废油污、化学物品用专门的容器进行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禁止在项目区内随意排放,避免对地下水的影响。(3)噪声:①在设备选型中应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现场高产噪机械设备采取隔(消)声措施(如加装消声器、吸声屏等)和减震措施(如在施工机械与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等)。②施工及来往运输车辆禁止鸣笛。③使用商品混凝土,以避免搅拌机运行产生的噪声扰民;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减轻单机噪声的影响程度;
④在施工的结构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用围档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⑤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⑥做到文明施工,特别要杜绝人为敲打、尖叫、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限制噪声扰民。(4)固废: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②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餐具。③本项目废弃的砖瓦、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理出场地外。运营期:(1)废气:①注塑机、吹塑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②混料粉尘经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③破碎粉尘经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④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及垃圾收集设施产生的异味、运输车辆尾气经绿化稀释扩散后对呈无组织排放;⑤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排油烟道引至屋顶排放。(2)废水:①项目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体制。②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③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不外排。噪声:①车间内的设备根据项目生产流程进行布置,产噪设备根据现状情况,布置在远离住宿、居民区的车间内;②设备选型式应选用低噪声密闭型设备,安装时,应加减振垫;③高噪声的设备安装在专门的隔离房内,如机械加工中的噪声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④加强厂区的绿化,绿化带有明显的吸声、隔声降噪作用,在车间厂房周围应采取高大的乔木和灌木相间的绿化措施有效隔声降噪; ⑤入厂车辆要减速,禁止鸣笛。(4)固废:①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在厂区内重复使用,不可利用的外售回收商资源化利用处置;②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③破碎粉尘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④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处置;⑤食堂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⑥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年产1000套新型阻燃家具及配套管材生产建设项目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云南易萬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易发改备案〔2019〕186号),同意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29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20%。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099.0m2(约15.15亩),总建筑面积5954.28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1层的生产车间(分别布设有1条免漆家具生产线、1条PVC板式家具生产线、1条全铝家具生产线和2条PVC管生产线)、1栋3层的办公楼以及配套公用附属设施等。年产1000套新型阻燃家具和 50吨橱柜配套PVC管材。一、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施工机械机械尾气自然扩散稀释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施工现场无组织粉尘洒水降尘、设置遮拦围墙、使用商品混凝土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监控浓限值。
 运营期:家具生产线裁料、雕刻、打孔工序和PVC管材生产线配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的吸尘口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至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1)排放;家具生产线封边、真空覆膜工序,PVC管材生产线挤出定型工序产生的VOCs、HCl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汇总,管道末端设置一套UV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利用引风机引入UV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G2)排放;项目塑料次品、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破碎粉尘经破碎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拟在食堂内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通过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的绿化及合理布设污水处理站的位置,采用池子加盖后,污水处理站异味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不大。
    
二、水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 生活废水 沉淀后回用 。
运营期:项目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
  项目运营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非雨天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雨天暂存于回用水暂存池内,待非雨天回用于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

三、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现场废土石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废包装袋、家具生产线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在厂区内重复使用,不可利用的外售回收商资源化利用处置;塑料管材生产线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经破碎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使用; 全铝家具生产线切割工序粉尘:为金属碎屑,收集后外售回收商资源化利用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回收商资源化利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同化粪池污泥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紫外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噪声 施工期:施工设备、机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达《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运营期:生产设备、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建筑物隔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6年产160套混凝土生产设备建设项目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云南路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易发改备案〔2019〕140号),同意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36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98%。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2000m2(约18亩),总建筑面积6620.16m2. 主要建设厂房、办公用房、门卫室及配套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160套混凝土生产设备。施工期:(1)废水: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道路洒水,不外排。(2)废气:采取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量;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同时车辆装载不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定时洒水压尘;并遮盖堆存的材料。(3)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优化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并且禁止夜间施工。(4)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部门现场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运营期:(1)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自建的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2)废气:项目喷漆过程中调漆、喷漆(人工)及自然晾干工序均在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漆雾、二甲苯和VOCs,经1套油漆过滤纸箱+1套UV光氧催化净化设备及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下料切割工序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车间内设置排风扇、排风机等设备加强通风,此外每天及时清扫厂房;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可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手磨机自带的自带无纺布袋吸尘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噪声:生产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或置于密闭的单独设备间内,通过墙体隔声去除部分噪声;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工作,确保生产设备稳定正常运转。(4)固废:下料切割粉尘、金属废边角料、焊渣、手磨机自带无纺布袋吸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回收商资源化利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化粪池及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清运处置;废油漆桶、废油漆过滤纸、废活性炭及废润滑油通过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7年产1万吨高分子管及金属管材生产建设项目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云南路经桥土工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易发改备案〔2019〕221号),同意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57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01%。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8624m2(约27.935亩),总建筑面积12357.3m2. 主要建设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办公综合楼、消防水泵房、配电室及配套公共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高分子管材3000t,金属管5000t,金属材料1000t,土工材料1000t。施工期:(1)废水: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道路洒水,不外排。(2)废气:采取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量;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同时车辆装载不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定时洒水压尘;并遮盖堆存的材料。(3)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优化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并且禁止夜间施工。(4)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部门现场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运营期:(1)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自建的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2)废气:1#生产车间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2#生产车间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1#生产车间的HCI废气和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净化器(不吸附HCl)处理后由15m高3#排气筒排放;2#生产车间的HCI废气和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净化器(不吸附HCl)处理后由15m高4#排气筒排放;1#、2#生产车间未收集到的投料粉尘、HCI废气和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经车间通风处理、大气稀释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1#、2#生产车间产生的破碎粉尘和切割粉尘大部分沉降在生产车间内,经车间内排气扇、排风扇等通风换气,及时清扫生产厂房地面,排放量甚微;1#生产车间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除尘效率99%)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噪声:生产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或置于密闭的单独设备间内,通过墙体隔声去除部分噪声;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工作,确保生产设备稳定正常运转。(4)固废:原料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在厂区内重复使用,不可利用的外售回收商资源化利用处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经破碎返回生产线进行生产,不可利用的外售回收商资源化利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投料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线;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金属原料切割粉尘、焊渣收集后外售回收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化粪池及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通过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