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易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易门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全面抓好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林草法治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方案
1、组织领导到位,确保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落实《易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任务,始终把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纳入全局的中心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稳定、林草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实施办法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明确具体措施办法、完成时限,真正履行好建设法治政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二是成立局长为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领导小组都下设办公室在局林政股。现有1名股长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林草系统的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报表,并报县依法治县办备案。并安排法治经费每年不低于5万元以上,用于普法宣传、材料印发等支出。
2、制度落实到位,形成依法治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一是认真制定林草局依法治理规划,制定《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普法依法治县计划》,确保林草依法治理目标任务的落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及推进法治林草创建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建立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制度,认真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制度、党总支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林草普法队伍,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抓实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建立每位干部职工在线学法账号,下发《关于全局干部职工组织参加全省年度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云南省在线学法平台,组织全局78名在职人员全部参加在线学法。坚持集体学法、专题学法,切实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很大提高,形成了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法制环境,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认真做好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市林业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标准,全面改革林业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县级林业行政审批项目17项,并制定相对应的审批内容、依据和程序向社会公开,并编写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同按照“依法、高效、便民”的原则,把行政审批项目在网上录入并向社会公示,做到规范程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2、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要求,我局全面清理行政职权,共有政职权类型共计10类,共计202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442项,追责情形共计1208项,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在所有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处理程序合法,执法活动内容合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完备,处罚的证据材料真实有效。收缴实物清点入库,专人负责,罚缴款项全额交存财政部门指定银行专户,做到了“罚缴分离”。做到规范程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林业局的行政审批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执法事项的全覆盖。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
1、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和“三统一”制度。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备案监督,坚持合法性、合宪性审查机制,坚决纠正、撤销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文件。我局对县人民政府政府5号令(玉府登2号)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的《易门县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易门县林权抵押暂行办法》《易门县林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易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易门县森林防火管理暂行办法》《易门县林木采伐管理暂行办法》《易门县木材运输管理暂行办法》《易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暂行办法》林改8个暂行办法上报拟予废止。
2、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印发《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制度》《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实施办法》《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会议讨论或者作出决策前,经本部门法制部门(机构)聘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者审查认为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决定;三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不按程序决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进行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是否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我局年内无需进行听证或风险评估或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
3、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我局紧紧围绕中共易门县委办公室、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巩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提升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拓展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创新法律顾问服务方式,推动法律顾问全方位介入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全过程。从2012年4月起,一直积极主动聘请云南诚丰律师事务所苏志宏法律担任法律顾问,有效发挥法律顾问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承办单位委托的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本单位进行重大决策、重大活动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确保我局的制度决策、重大活动依法依规、合法合规合程序,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我局依法治理工作得到长足发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得到进一步实现。
(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我局认真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情况列入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适时向县政府报告。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主体要求,林草局具有执法权的4个单位(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站、林政稽查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草种苗站、)加大了对执法对象(社会公民)、用工对象(公益林管护人员、森林防火专职打火队员、乡村林业巡山护林员)、服务对象(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产业协会、林农)等的基本法律知识普及力度,加强法治理念,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违法行为,减少执法阻力,优化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效果。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规范执法机制。一是抓好《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玉溪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省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指标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玉溪市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确保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依法、规范、合理使用。适时开展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
(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云南省信访条例》,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玉溪市行政调解工作规则(试行)》,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林业行政调解工作,主要职责:制定完善林业部门的行政调解配套制度;负责林业行政调解宣传培训、梳理依据、情况汇总、建立台账、监督检查及考核等工作;具体承办林业行政调解的受理、调处、回访、登记、汇总、建立台账、立卷归档等工作;分析研究林业行政调解工作中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的纠纷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2、制度落实到位,形成保障机制。一是认真制定林草局信访工作方案,以文件印发《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信访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二是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局长与局属7个单位签订责任书,把信访责任落实到实处;三是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把接待群众来访作为领导值班责任,让群众直接向局领导反映问题,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及时处理重要信访事项或者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至今都没有出现矛盾激化或者群众反映较大的情况;四是林政股全面负责信访工作,配备股长1名,办事员1名,办公设备、通讯、交通、办公经费等有充分保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数分别达该单位受理信访总数的100%。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我局安排办公室副主任专人负责,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及考核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不予公开范围。局办公室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2、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同时,在林草局办公一楼设立政务公开栏,把林业局重大事项、重要公务活、动经费支出、职工评优晋级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着力强化法治思维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把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及学习成绩与职务晋升、奖惩等挂钩,将法治人才的培养发展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把法治观念强不强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担任部门负责人。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政务信息平台等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一是按照县依法治县办要求,在县体育场“法治文化一条街”开设“林草局法治宣传栏”2个,大力宣传林业法规政策;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手提袋,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三是组织参加由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司法局、林业和草原局、环保局等单位组织“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日专场文艺演出;四是组建以退休职工为主的林业法治文艺宣传队,到街道、社区、企业、学校、乡镇、乡村向社会全面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营造良好林业法治环境。
二、主要工作成效及亮点
1、认真完成行政许可为案卷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制度》,依据《行政处罚案卷平查内容和标准》,对我局2016年至2019 年的林业行政案卷共1242宗进行评查,其中行政许可案卷973 件,行政处罚案卷269 件,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准确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把林业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2、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一是建立云南信访系统,做到在网上办理林业信访案件,每起信访案件的信访处理登记表、受理告知书、处理意见书、送达回证等材料齐全,保证案件质量 ;二是根据林业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调处,按政策办事”的原则,积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村委会调处林权纠纷,化解矛盾。2016年至2019 年共接待来访人员167人次,收书面信访案件28 件,成功调处28 件,有效保护林农利益,维护林区稳定。
3、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16年至2020年办理了14件代表建议和9件县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理结束,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100%、答复材料内容合格率达100%。
4、圆满完成市下达的森林防火各项指标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森林防火工作职责,牢固树立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的理念,立足超前谋划、周密部署、严格落实,以坚强的组织领导、完善的制度管理、超常规的预防措施、坚强有力的应急处置,举全县之力狠抓落实,全县范围内截至目前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圆满完成了市下达的度森林防火各项指标任务。经对照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逐项自查。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执法主体混乱,执法职能交叉。
林业部门现有的执法机构都有林业行政处罚权这样的机构设置首先造成执法主体混乱。这些机构按照各自业务管理范围在相应区域内进行执法出现在群众面前就有不同执法主体让群众无法分清那个执法主体具体承担那方面的执法形成了较为混乱的局面。
(2)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能交叉。资源林政股、林政稽查大队、森防站、野保办、种苗站、防火办机构之间执法职能严重交叉。这些机构互不相隶属业务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行政案件的管辖上容易出现扯皮、争执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林业执法的形象。
(3)执法专业培训没有,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年龄偏大。林业执法队伍中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部分执法人员没有接受过执法专业培训导致执法难度大。
(4)机构管理不流畅。市级无相对应机构,没有人员管理,导致业务无法统一规范化。
四、下一步计划
1、加强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认真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加强对具有执法权限的局属股站和乡镇林业站的执法委托工作。
2、加强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有效地推进全省县级林业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把17项县级林业行政审批内容、依据和程序入网审批,做到依法、便民、高效。
3、认真完成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据《行政处罚案卷平查内容和标准》,对我局林业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专项评查,确保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把林业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4、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加强林草信访工作,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详实登记和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处理山林权属纠纷,解决林权争议问题。并建立云南信访系统,做到在网上办理林草信访案件。
5、认真做好林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森林资源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一是把林草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内容,安排专人宣讲;二是充分利用“法治一条街”宣传栏和“12.4”全民法治宣传日等时机,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传播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觉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绿色家园的意识;三是充分利用“七五”乡村普法和森林防火期,安排宣讲员到乡村、学校、工厂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印发《保护森林户主通知书》,把法律政策送到千家万户。
6、认真做好法治政府、依法治县工作。全面实施林业“七五”普法,推进“法制林业”建设,促进全县林业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展、跨越发展。认真负责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七五”普法考试,并建立台账档案。
总之,我局在依法治理的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个人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我们也应看到:一是学法用法上有待进一步加强,活动形式等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立足于林业发展的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林业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的实用性和服务性不够,着力解决林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够。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改进,力求再上新台阶。
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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