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 年林草工作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发生森林火情(雷击火)1起未成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圆满完成了年初市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2.8%,成灾率0.07‰,无公害防治率100%,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以下。国家重点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80%;绿化造林1000亩上级没有下达任务,650亩异地造林和30万株义务植树已完成,10000亩森林抚育项目完成招投标等工作。城乡绿化美化完成绿化面积712563平方米、完成率达103.6%,种植乔木91160株、完成率达105.4%。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148万元,完成年度任务5000万元的10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00万元,达年度任务5000万元的1100%;向上争取资金到位1784.4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5000万元的35.7%。
(二)特色亮点工作
1.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扛牢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牵头抓总责任,全局干部职工全力参与,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狠抓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和日常督查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措施落实,圆满完成年初市政府下达的“零火灾”、“零伤亡”工作目标任务。二是组织开展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全县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率先完成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并通过省级验收;清理枯死松木1633亩6661株,完成7000亩云南切梢小蠹虫无人机防治,防治入侵红火蚁面积520亩,办理产地检疫苗木118万株,林产品调运检疫率达100%,全县未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2.国土科学绿化稳步推进。一是培育木荚红豆、旱冬瓜等各类苗木65万株;完成650亩异地造林和30万株全民义务植树,1万亩森林抚育项目计划于四季度组织实施。二是培育“县树”(易门1号木荚红豆)大袋成品苗木2.2万株,结合城乡绿化美化推广种植“县树”易门木荚红豆305株、“县花”桂花249株。三是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扎实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种植乔木91160株,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5.4%,易门县城、教师小区、龙泉街道、小街乡何家村和岔河水库分别被对口省级部评定为省级典型标杆并获得奖补资金932.5万元,争取资金额居全市第1位。
3.林草产业发展成效明显。一是抓好全县以板栗、核桃等为主的35.06万亩特色经济林果提质增效,培育林农专业合作示范社7家,建成50亩以上的特色经济林基地321个,基地面积达2.54万亩。二是大力发展“林菌”“林药”“林菜”等林下经济产业和陆生野生动物特种驯养产业及苗木、盆景和花卉产业,完成林下种植中滇黄精、重楼、白芨等药材0.15万亩和魔芋等林下蔬菜种植1.33万亩,完成1个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建成50亩以上的“围山养菌”基地54个,面积达1.41万亩;建成人工食用菌仿生栽培试验基地2个共计60亩;培育“森林人家”31户,认定县级“森林人家”15户、省市级“家庭林场”11户,带动野生菌餐饮服务产业发展。前三季度全县林草产业总产值达11.9472亿元,同比增长57%,预计全年可实现林草产值14.7055亿元,增长30%以上,增速保持全市前列。
4.资源保护持续强化。一是依托全县2022年106.69万亩的公益林和42.59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项目对全县林草湿资源进行全面有效管护。二是龙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和旅游服务接待工作有序进行,1—10月共接待旅游人数25.8万人次;保护地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护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检查8次,及时发现、制止翠柏县级自然保护区内改造老果园行为;完成地方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6个问题点位整改工作。三是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有效落实保护救助措施,今年以来共救助野生动物59条(只、头),其中眼镜王蛇25条;协助保险公司登记2024年前三季度野生动物肇事529起,理赔2023年度野生动物肇事262起141125元;定期开展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巡查,积极申报2025年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有针对性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四是自主完成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项目修编和《易门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方案》编制;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启动并扎实推进全县新一轮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5.林草资源管好用活。一是做好林改配套服务工作。办理林权档案查询82件次、林权变更64宗、林权流转8宗。二是做好资源监测。完成2024年第1、2期236个森林督查图斑的核查和271个监测图斑的调查举证工作;完成林草湿荒漠化普查工作图斑地类对接工作。三是做好要素保障工作。办理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26件,面积143.2833公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567份、蓄积20459.3455立方米。四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办理行政违法案件36件,收取罚金108.20万余元;五是开展林草资源盘活利用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筛选50亩以上符合条件、比较适宜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的地块共计14458亩,精选3800亩林地参加第8届南博会招商引资推介;开展大龙口国家森林公园资源盘活利用工作。
6.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明确年度林长制的主要工作和重点任务,营造好林长制舆论氛围,层层扛牢和压实林长巡林和专管员、巡山护林员网格责任。二是发布易门县总林长第1号令,动态更新“林长公示牌”68块。三是强化巡林和督察,截止9月底,县总林长、县级林长开展巡林共计72次,乡镇(街道)林长巡林共计944次,村(社区)林长巡林共计2069次;县级总督察、副总督察开展专项督察2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4个,以林长制助力各项林草工作有序推进。
7.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一是云南省玉溪市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资400余万元)建设已完成90%,投资120万元的3个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投资55万元的以水灭火基础设施设备项目启动建设,47.674公里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国债)项目完成工程量的70%,58.14公里森林防火生物阻隔离带(国债)项目100%完成建设待验收。以上项目预计12月底前将全部完成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老龄化问题突出,空编较多,人少事多矛盾十分突出。二是林草专项资金欠拨额度较大(1.56亿元)导致林草项目推进工作和向上争取项目难度增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惠民惠农资金和绿化地租等矛盾、隐患日益突出。三是“三公”经费支出保障不到位,职工差旅费、驻村队员补助、公务接待费、车辆维修费、办公耗材费、宣传打印费等费用拖欠时间长数额大,严重影响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及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四是扑火专业队队员、巡山护林员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甚至拖欠时间较长,导致扑火队骨干人才留不住,巡山护林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不强。五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技防覆盖面小、林区应急道路建设不足、扑救装备设备和手段落后等问题难以解决,防不死、扑救难的困局仍然没有根本改变。
二、2025 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定位及主要指标
2025年,县林草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两山”理论,围绕《易门县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认真贯彻县两会精神,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林草工作任务: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实施42.59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开展100.3万亩公益林保护及生态效益补偿,完成异地造林650亩、义务植树30万株、森林抚育3万亩;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森林覆盖率达54%,湿地保护率保持在50.86%,自然保护地占全县国土面积6.5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保持在85.3%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0‰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5.5%,不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不断改善全县林草生态和乡村人居环境。鼓励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逐年扩大山林承包(包山拾菌)面积,持续开展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实现林草年产值比2024年增幅不少于20%。
(二)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推动林长制工作高效运行。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策,按照省、市林长办的安排部署,多渠道多形式持续强化林长制宣传,统筹落实好林长制六项制度,分阶段制定县级林长和县级协作部门年度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落实工作提醒单(函)督办制度,确保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效推进落实;落实好年度市对县、县对乡林长制考核考评各项工作。深入指导各乡镇(街道)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确保林长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2.全面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治理。一是做好瞭望台、野外视频监控和通讯系统维护,修缮现有森林防火通道;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降低可燃物载量;扛牢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狠抓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野外火源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和日常督查检查强化与隐患整改等工作措施落实,努力实现“零火情、零火灾”工作目标。二是抓好主要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和防控知识宣传及植物检疫工作,做好经济林病虫害防治,继续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2025年“护松”行动和林草病虫害防控工作,及时处理突发性森林草原病虫害事件,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5.5%以下。
3.强化林草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一是规范全县100.3万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及42.59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项目管理,完成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项目修编,完善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落实省市下发的补偿政策。二是做好陆生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和日常保护监管,协调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理赔,定期开展古树名木资源巡查,申报抢救复壮17株一级古树名木;三是做好草原监测、一般湿地认定、湿地资源监测评估及年度出数工作。四是强化林草法规宣传,扎实完成新一轮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做好林草湿地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继续抓好林区治安防控,做好林草执法的监督协调,及时查处破坏森林林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案件。五是做好公园环境卫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旅游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易门龙泉公园生态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对森林公园设施提档升级改造,加强森林公园景区景点设施设备的管理,对设施老化、沉陷变形等问题及时进行维护修缮。六是加强自然保护地法规宣传,继续做好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和专项检查工作,积极与省、市对接确保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早日完成,并有序开展好之后的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谋划工作
4.全力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抓好传统林果产业。通过科技培训指导持续抓好板栗、核桃、华山松、塔拉、油橄榄、柑桔、石榴、芒果等特色和传统林果产业提质增效。二是重点抓好林下经济产业。持续实施森林抚育、科研成果运用等人工促繁措施和持续深化“包山养菌”等林权制度改革措施抓实野生菌提质、提量、增效;大力引导市场主体和林农有效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药”、“林菜”、“林菌”、“林畜”、“林禽”“林蜂”和特种养殖等产业基地,实施2万亩野生菌保育促繁、0.1万亩林下魔芋种植和0.1万亩中药材种植及人工食用菌仿生栽培100亩;持续推进绿化苗木和盆景产业发展。三是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市场主体招引和基地培育力度,加强产业品牌建设和保护,全力助推林产品加工企业和种养基地做大做强。四是重视和加强林草产值统计工作。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林草产值统计工作水平,切实做到应统尽统,确保完成2025年度林草产业产值目标任务。
5.持续深化国土绿化。一是新培育木荚红豆(县树)苗木1万株、桂花(县花)苗木1万株;做好对各乡镇(街道)集体苗圃及个体育苗户的育苗指导,做好全县苗木质检工作,严格执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坚决杜绝假苗、劣苗上山造林。二是实施600亩异地造林和30万株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积极争取批准实施森林抚育项目30000亩。三是巩固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成效。引导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加强栽后管护,确保绿美成效。四是加强苗木种质资源建设及良种培育。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展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摸清我县林草种质资源家底;加强良种基地管理,提高良种基地供种率,完善良种推广使用制度,积极申报乡土树种良种认定工作,加大良种推广使用力度。
6.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在12月底前完成1万亩森林抚育、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和生物阻隔离带2国债项目3座森林资源管护站及森林草原高危区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任务。二是积极申报争取2025年度森林防火高危区综合治理、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国家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等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新一轮超长期国债项目。三是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按时足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作好固定资产投资联系项目的入库上报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7.增强林地要素保障能力。主动靠前服务,强化林业用地政策法规宣传,创新监管方式,围绕服务落实监管职责,全力做好项目落地的林地要素保障,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核审批效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从源头上管控未批先建、少批多占、临时占用事后未恢复等问题。
8.加强部门内部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暨意识形态工作,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统筹做好法制建设、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为全县林草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三)重大项目启动、完工时间及推进情况
无
三、对县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化帐工作力度。有计划按比例拨付应拨未拨专项资金逐步化解诸如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惠民惠农资金、绿化地租等矛盾、隐患。二是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德能配位”、“能上能下”原则切实加强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选拔配备工作,对“躺平”、“侧卧”的干部绝不姑息、及时调整,切实树立“能者上、庸者下”的鲜明导向;对于老龄化严重、相对重要并且空编的部门给予重点考虑并优先招录(选调)工作人员,以缓解人少事多矛盾;在现有法规制度框架下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级“竞聘”制度方案,以“能力+贡献”为主要依据来确定个人岗位职级,切实激发广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研行业技能、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给予必要经费保障。根据工作实际给予各单位必要的“三公”经费保障;建立并切实落实创收奖励机制,落实按比例返回预算外收入保障基本“三公”支出机制。四是重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统筹协调加强执法干部配备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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