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市林草局、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林草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就

(一)健全领导机制。 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站、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4)71号)要求。县林草和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深度沟通对接,第一时间组织县乡林草和自然资源力量开展地类对接工作,2025年一季度完成成1100余个外业图斑的核实调查,325普查成果经市级检查通过后报省级检查,于4月15日通过省级检查报国家审核,目前已通过国家审核

(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组织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13人参加考试。做好2024年案卷评查工作,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准确执法。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4件。本次评查共涉及64件案卷,其中:林业行政处罚案卷5件,办结行政许可案件59件。通过自检自查,我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程序合法、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行政执法案件执法主体、程序合法,引用法律准确,执法案件卷宗要素齐全,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装订整齐。行政处罚案卷行政执法案件执法主体、程序合法,引用法律准确,执法案件卷宗要素基本齐全,法律文书制作基本规范,格式文本基本完备。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2025年办理完成68起行政处罚案件,罚金38.69万元,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39起,滥伐林木案件5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起,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案件6起,毁坏林木案件3起、擅自开垦林地11起,未经批准非法使用草原案2起、森林防火期违规野外用火1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有效遏制了涉林草违法违规行为,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野生动植物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追性,自觉增强维护生物多样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近年来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及其栖息地面积迅速扩大;三是积极推广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提高公众对保险的认识和了解,增强民众在野生动物保护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完善保险理赔机制,与保险公司密切合作,确保在野生动物造成损失时,能够及时、公正地进行理赔。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共收容救助野生动物75(只、条),其中眼镜王蛇47条,无害化处置眼镜王蛇14条,无害化处置麂子2头,白鹇2只,画眉鸟11只,翠鸟1只,戴胜鸟4只,娃娃鱼1条,猫头鹰2只,斑胸钩嘴鹛1只,雨燕1只,乌鸫鸟1只,红瘰疣螈1只,老鹰1只,除眼镜王蛇外,收容、救助后放归了自然。2024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结案903起,理赔金额359426.22万元。2025年截至6月12野生动物肇事共617(含1起人伤)起。

(六)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林草局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利用展板、电视、广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时间开展普法学习共10次。组织林草干部职工利用展板、广播宣传,积极参加“5·12”防灾减灾、“6.5”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8.15”全国生态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并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小视频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森林防火期间发放防火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户长通知书》等法律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发动广泛,宣传到位,形成了创建法治林业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利用新传媒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特点,在林草局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公布林业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在人员密集的农贸市场附近(龙泉街道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规定户主告知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味倡议书》《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规定的告知书》等宣传资料。适时向社会广泛宣传林业政策法规。

    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提高林草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林草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林草行政、刑事案件高发于乱砍滥伐林木、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采挖珍稀野生植物、森林火灾等林业各领域案件的特点,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编辑和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结合林草行业重要法律法规颁布、重大节日等时机,开展以案释法主题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

(七)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和纠纷调处工作。云南信访系统做到在网上办理林信访案件;2025理信访案件6、中央第六巡视组交办信访件6件、省委第六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件、玉溪市民生诉求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22件,有效保护林农利益,维护林区稳定,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形成处理结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法治建设基础仍需夯实。 部分单位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普法形式相对传统,新媒体运用不够充分,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下步打算

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思想学习,切实落实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指导、咨询和援助工作,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努力落实好各项涉法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林草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成果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新的一年,我局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