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经营秩序,指导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更好地了解新修订标准的内容变化,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销售单位法律法规培训暨约谈会、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标准宣贯培训会,县消防救援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全县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销售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王卡副局长对近期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要求经销商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无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不得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县消防救援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分别就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标准宣贯培训会上,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详细解读了新标准的修订背景及内容变化,对新修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及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等标准进行宣贯。

最后,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易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通过此次约谈和培训,提高了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销售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了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销售市场秩序,有效保障了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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