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易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热情,结合自身实际,易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开展“争做文明使者、共创文明县城”志愿者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组建易门县中心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志愿者活动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落实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的具体举措,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品位、树立易门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建立一支文明志愿者队伍,旨在广泛动员和引导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互助互爱的人际关系和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队伍组成
志愿者队伍成员主要来源于学校师生、各机关青年、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妇女干部职工、龙泉镇三个社区居民,共分五个组。
1、学校活动组(主要为城区的龙泉小学、龙泉中学、方屯中学、易门职中、易门一中)。
责任单位:教育局、各学校。
2、青年活动组。
责任单位:团县委。
3、文明单位活动组。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4、妇联活动组。
责任单位:县妇联。
5、社区活动组。
责任单位:龙泉镇。
三、活动格言
奉献与快乐同在,你我与文明同行
四、服务内容
志愿者队伍服务内容主要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开展文明创建宣传、市容文明督查、交通文明督导、老弱残疾帮扶等各类志愿服务。对不遵守交通法规、占道经营、不遵守宠物饲养管理规定、乱停乱放、乱丢垃圾、乱吐口痰、践踏草皮、故意损坏公物等不遵守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志愿者必须自愿参加志愿服务,实践“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易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交通文明劝导工作
重点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及红绿灯口,劝导行人和各类非机动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劝阻各类交通违规行为。
1、协助路口交警指挥疏导行人、非机动车;
2、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走快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3、宣传、引导行人文明行路,劝阻不文明行路行为;
4、宣传、引导非机动车安全文明骑行,劝阻不文明行驶行为;
5、宣传、引导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减速避让,劝阻不文明驾驶行为;
6、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热情为外地驾驶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
(二)城市文明劝导工作
重点在中心城区街道、龙泉河景区、车站、医院等公共服务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场所文明宣传活动。
1、协助公安、城建工作人员,制止和劝导占道经营,车辆不按指定地点停放,粘贴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
2、制止和劝导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等不爱护公共卫生行为;
3、制止和劝导随意践踏草坪、折损花木,故意损坏公物或公共设施的不道德行为;
4、制止和劝导其它不文明、不和谐的行为;
5、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宣传活动,主动向市民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五、活动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下午19:00―20:30。
2、周末(星期六、星期天):中午13:30―14:30;
下午19:00―20:30。
六、活动地点
1、学校活动组:在本学校内开展。要有活动记录、活动方式、活动成果等材料上报学校和县教育局。
2、社区活动组:在龙泉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活动的范围在本社区内,含住宅小区。在履行“志愿者服务内容”的基础上,把我县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各项活动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
3、妇联活动组:在县城区四个红绿灯口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
4、文明单位活动组:易兴路以西地域,龙泉河景区、南屯湖、龙泉湖、龙泉公园。
5、青年活动组:中心城区街道、车站、医院、农贸市场、各服务窗口。
6、人员组成:各活动组由1名大组长和56名队员共57名组成(各大组又分为七个活动小组,每个活动小组由1名小组长和8名队员组成)。
七、活动方式
1、志愿者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自己的行为,在不为获得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营造易门县城文明卫生环境而提供优质服务、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
2、志愿者活动采取分组组织、分片包干、口头温馨提醒、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
3、每个活动组的志愿者不少于57人,分出七个小组,每个小组每周活动一天,每天的活动时间为一个半小时。
4、学校活动组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在学校开展活动,如果校外区域有应急需要时,各学校须及时召集,统一开展活动。每个小组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
八、志愿者守则
(一)志愿者文明劝导注意事项
志愿服务活动期间,根据县创建办任务分工和提供的装备,按时文明上岗,严肃纪律。做到步调一致、装备统一、行为规范、文明执勤。志愿者在上岗服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带头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严禁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严禁离岗、串岗、扎堆嬉闹、席地而坐、着装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1、所有志愿者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服务集合地点,做好周围环境的事前熟悉工作,集中全组人员统一行动。
2、志愿者不要携带过多个人物品,不要携带挎包,如果要带包建议背双肩包。
3、交通文明劝导活动中要听从交警的安排,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如发生紧急情况立即与交警联系。
4、城市文明劝导活动中,志愿者要定时巡视,注意人身安全。
5、志愿者要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地提醒市民,在文明督导过程中,要佩戴值勤袖章上岗,规范温馨劝导,注重方式方法,避免与路人起冲突,如遇问题,及时寻求民警帮助。
(二)志愿者文明礼仪规范
1、良好形象。志愿者必须时时刻刻注意维护自身形象,特别是要注意维护自己在正式场合留给初次见面的服务对象的第一印象。言行从容得体、堂堂正正,在宾客面前,既不应表现得畏惧自卑,低三下四,也不应该表现得自大狂傲、放肆嚣张。对服务对象要一视同仁,给予相同的尊重与友好,对于老人、妇女,应主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尊重、照顾和关心。要多了解、多观察,不懂或不会做的事可请教他人,不要冒然采取行动。
2、真诚微笑。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真诚微笑。微笑是最祥和的语言。用爱面对每一次志愿服务、每一位服务对象。用微笑展示滇中水城人民的美丽。
3、热情尺度。志愿者在热情友好对待服务对象的时,要把握分寸,一切应以不影响对方、不妨碍对方、不给对方增添麻烦、不令对方感到不快、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为限。
(三)志愿者文明用语
您好! 希望美丽的易门给您留下好印象!
早上好! 我能帮您做什么?
请! 这是我应该做的!
请讲! 您还需要什么?
请问? 不必介意!
您请坐! 给您添麻烦了!
请喝水! 打扰您了!
谢谢! 让您受累了!
不客气! 您辛苦了!
对不起! 请问您贵姓?
没关系! 我帮您问问。
很抱歉! 同志!
不要紧! 先生!
请原谅! 女士!
请稍后! 小姐!
请多包涵! 晚上好!
请多指教! 晚安!
再见! 欢迎您下次再来!
请您走好! 一路平安!
九、活动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
1、宣传发动。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开展宣传发动,积极培育志愿者精神,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中来,原则上坚持自愿主动,要将真正具有志愿精神的人员吸收到志愿者队伍中来。
2、组建队伍。各责任单位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自愿报名与单位确定相结合来确定志愿者人选,在
3、授旗启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
(文明志愿者誓词: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文明年志愿者。我承诺:践行志愿精神,践行公民道德规范,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倡导文明,以自己的言行感染他人,带动社会文明,为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宣誓人:×××)
4、分组培训。
学校活动组:由各学校的团支部书记和政教主任负责培训。
社区活动组:由龙泉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晓燕负责培训。
妇联活动组:由易门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刘贵德负责培训。
文明单位活动组:由城建局园林管理所黄金丽负责培训。
青年活动组:由团县委副书记卜绍良负责培训。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7月10开始),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志愿者,确保参与数量,确保志愿者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指定的路口上岗。在开展文明劝导工作之前,应组织相关人员了解此次活动的目的及意义,严格按照县创建办的统一部署,克服天气炎热、服务时间长、工作量大等实际困难,高标准、高姿态完成此次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劝导中的个人安全问题,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志愿服务力量。
2、强化督查通报。各活动小组在活动中接受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县创建办和督查组对各区域志愿者到岗情况进行考勤,并将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参与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动的情况,将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3、认真落实责任。各活动组要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特色活动,将参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活动组的实施方案于
电子邮箱:ymxcjb@126.com
联系电话:4966460 传真:4966400
附:易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志愿者名单
易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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