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共易门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易发〔2014〕3号)和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决策部署,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为切入点,以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公证、律师、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服务窗口为突破,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聚焦作风建设,坚决破除存在于司法行政系统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心聚力,扎扎实实抓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易门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易发〔2014〕3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县委等规定精神,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
三、参加范围和对象
县司法局党支部全体党员,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
四、方法步骤
县司法局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至2014年9月结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务求实效。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1、动员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向党员干部讲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每个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保证局机关党员干 部全员参与。局领导班子和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接受民主评议。
2、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规定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3本书等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
3.认真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以杨善洲、高德荣、陶应全等先进典型为生动教材,学习推广孟连经验、插甸经验和绥江经验。以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信访积案等为反面材料,认真组织开展“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专题研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照镜子、找差距、明方向。集中学习教育期间,做到读好一批好书,写好一篇学习心得。通过深入讨论,提高认识,增强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直接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坚持开门搞活动,让群众全程参与、评价和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通过各种方式、采取多种渠道,进行调研走访。积极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窗口单位面向群众的优势,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建议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反思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5、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有一件改一件,改一件成一件,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扎实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的负责人谈心,股室负责人与一般党员干部交心谈心。交心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取得共识,增进团结,做到真谈、实谈,谈出效果。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包括四个部分,即:自身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和解决“四风”问题,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表率和示范。要切实防止出现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的现象,不搞一团和气,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确保参会人员敞开思想、触动灵魂。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健全制度,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问题。
1、制定整改方案。把边整边改、建章立制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针对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科级领导干部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2、提高整改效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活动,以实际工作提高整改效果。扎实推进治庸治懒治散治奢行动,继续开展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加强法治 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大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发挥“12348”法律服务平台以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建设等各项活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3、把正风肃纪一抓到底。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边整改边再犯,特别是顶风违纪的,要做到“零容忍”,切实加强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
4、健全落实制度规定。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评估,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继续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还没有制度规定的,抓紧研究制定。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公务制度,彻底铲除消极腐败滋生的土壤,防止公权特权化、私利化倾向,进而拉近与群众的感情距离。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股,负责整个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二)统筹兼顾、分类实施。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政法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法治易门建设结合起来,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促进发展,以发展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
(三)丰富载体,注重实效。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取得人民满意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简报,及时报道活动的新要求、新方法,做到开门搞活动。要充分运用公开栏、网站、简报等载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活动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发现、挖掘一批司法行政系统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典型,同时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积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努力营造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附:易门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程安排表
易门县司法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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