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统计局集中学习“统计造假”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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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2 15:4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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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铸牢干部职工底线思维,守牢统计数据生命线,4月22日,易门县统计局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计造假”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对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端正党风政风、推进新时代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再学习、再强调、再安排。

会议着重对“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的重要意义、“统计造假”的违纪主体范围、“统计造假”违纪行为的主要表现、“统计造假”违纪行为的处分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同时,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会议指出,“统计造假”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及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作为统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落实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着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和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切实捍卫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签发:王忠禄 审核:杨娜 拟稿:杨芳 联系电话:0877-496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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