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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530425-005554-20161117-0030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11-17 16:06:28
修改时间:2016-11-17 16: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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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今年以来,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全局上下真抓实干,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城市建设进展顺利,公用事业快速发展,住房保障逐步完善,集镇建设稳步推进,城市管理亮点纷呈,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保持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圆满完成“十三五”工作目标任务开好了局、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7年工作计划作如下报告:一、2016年工作总结(一)四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招商引资。1―10月,共实施省外国内招商引资项目14个(续建项目7个、新建项目7个),累计上报到位资金8.6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亿元的143.67%。 2.向上争取资金。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联系,1―10月,累计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5678.27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亿元的256.78%。3.固定资产投资。1―10月,共组织实施重点项目13个(续建项目4个、新建项目9个),累计完成投资12.10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2.26亿元的54.36%。争取年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4.政府性融资。多渠道开展政府性融资工作,1―10月,累计融资到位资金1185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亿元的19.75%。争取年底完成政府性融资6亿元。(二)市下达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1.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标任务:新开工1599套(公共租赁住房105套、城市棚户区1494套);基本建成1323套(公共租赁住房423套、城市棚户区90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任务537套;新增租赁补贴30户。截至11月1日,共开工棚户区改造1494户,开工率100%,在全市排序第2名(与红塔区、新平县、澄江县、通海县、元江县并列,公共租赁住房未下达指标任务);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481套,基本建成套数占比112%,在全市排序第3名;分配入住公共租赁住房161户,累计分配入住2122户,分配率53.61%。2.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标任务:预拨任务4850户(以审计最终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准),11月30日前全部竣工,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兑现补助资金。2015年市级实际下达任务数3130户,截至10月31日,开工3152户,开工率100.70%;竣工1232户,竣工率39.36%。2016年实际下达任务数2220户,开工2193户,开工率98.78%;竣工541户,竣工率24.37%。下拨各乡镇(街道)各级补助资金和建设贷款资金共计9697.73万元,其中2015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822.29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资金1692.29万元、市县配套资金3130万元)。3.房地产业开发投资目标。指标任务:完成房地产业投资9.6385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10.4508万元(年初下达指标9.8655万元,玉市建通〔2016〕138号文调整)。1-9月,累计完成房地产业投资6.99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72.52%,预计全年可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完成商品房销售489套5.7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58.58%,预计全年无法按期完成目标任务。4.建筑业发展目标。指标任务:四个季度建筑业增加值增速分别达到20%(2016年9月1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增加值指标任务的通知》调整为“1-12月建筑业增加值增速达到25%”)。截至三季度,全县9家建筑业企业共完成建筑业产值53479.3万元,比2015年同期增13373.2万元,增速达33.34%;预计全年可完成建筑业产值70078.2万元,增速达35.6%。5.城市公厕建设和免费开放。指标任务:市级下达我县新建城市公厕2座,改建城市公厕3座,下达城市公厕和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补助资金125万元。截至目前,南屯湖新建2座公厕已建成投入使用;按二类公厕标准改造公厕3座(杨柳街上段、履和桥建材市场内、龙泉中路),已全部改造完毕投入使用。已免费开放县城公厕24座(共26座),并粘贴“免费公厕”字样。(三)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达标情况(综合考评指标―构建和谐社会指标 第8项)1.城市污水处理率。1―10月,县城污水处理厂共处理生活污水232.06万立方米,日均处理生活污水7608立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完成COD削减量389.98吨,完成市下达全年任务471吨的82.8%;完成氨氮削减量49.96吨,完成市下达全年任务48吨的104.1%。预计全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78万立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5%;完成COD削减量472吨,完成氨氮削减量58吨。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10月,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共处理生活垃圾13136.73吨,日均处理生活垃圾41.54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预计全年可处理生活垃圾15629.13吨。(四)部门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1.城乡规划编制情况。坚持“高起点规划”原则,进一步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易门县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0)》已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公示,并通过了县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政府常务会、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正与“四规合一”编制衍接,准备上报市政府审查;“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十三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已经完成征求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普查工作已完成,计划年内启动县城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六街、铜厂、小街、十街集镇总规修编,其中小街集镇总规修编已完成;完成了2016―2017年5个省级示范村、7个市级示范村、68个整治村项目等村庄规划编制及提升完善工作。严格“一书两证”管理,1―10月共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5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4件、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方案48项,现场实地踏勘210余次。2.市政设施建设情况。组织实施易门县城文昌路、西华街等七条市政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其中西华街除受征地拆迁影响路段外其余路段已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东和路、南华街、二水厂进厂道路正在进行路面及配套设施施工;其余市政道路正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启动武易高速入城辅道建设项目和县城南片区防洪体系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两个项目的可研和初设编制,成立了项目指挥部;正在组织武易高速入城辅道建设项目征地和项目融资贷款申报工作。新建配套雨、污水管网各1.5公里。投资200万元完成县城人行道零星修复、小学巷道路改造、新建街人行道及南园路延长线人行道改造和县城沥青路面修复工程。安装方屯大道、梅营大道、迎春路路灯115盏。新建公交站台25个。新建公厕2座、改造公厕3座,免费开放公厕24座。投资98.8万元组织实施县城区、龙泉河景区、工业园区增绿补绿工程。3.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项目建设情况。县城城山片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截至10月 27日,现已征收并拆除房屋26080.34平方米、土地40146.7平方米,房屋征收补偿签约275户(实物安置58套、货币安置217套),支付补偿金6387.0447万元;一期异地安置房已开工740套,完成投资1.2亿元。桥头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发改委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已通过,正在加快评审节能评估报告;召开了项目启动动员会,指挥部已搭建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人员,正在开展制定实施方案、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入户摸底调查等工作。全力推进财盛商业广场二期、永佳・怡景花园、丛山公司老厂开发等房地产项目建设。4.农村危房改造和村镇建设情况。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合资金整体实施,以统规联建、统规自建和零散户原址拆除自建三种方式同步推进。截至10月31日,全县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暨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实际开工3152户,占2015年任务量(3130户)的100.7%;已竣工1232户,占2015年任务量的39.36%。全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暨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实际开工2193户,占2016年任务量(2220户)的98.78%;已竣工541户,占2016年任务量的24.37%。全面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2015年3个省级示范村、5个市级示范村、45个整治村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目前1个市级示范村、26个整治村项目已全部完工,3个省级示范村(含2个市级示范村)、2个市级示范村、19个整治村项目已进入工程收尾阶段,预计11月15日前可实现全部完工。2016―2017年5个省级示范村、7个市级示范村、68个整治村项目已全部完成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省、市、县评审,目前1个省级示范村、1个市级示范村、38个整治村已经开工建设;4个省级示范村、6个市级示范村、25个整治村(不含5个省级示范村)已完成拦标价编制,正在准备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预计11月15日前可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实现全部开工建设。积极推进“一水两污”设施建设。六街街道供水项目已完成,正在试运行供水;垃圾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绿汁镇供水项目已完成并正式供水;垃圾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招邀标,焚烧炉设备已采购到位;污水项目设计已完成,等待市级评审。加快推进美丽乡镇建设,2015年绿汁镇、十街美丽乡镇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正在等待市级验收;2016年铜厂、小街“美丽乡镇”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规划设计,并通过市级评审。全面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5.城市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和联合执法联动机制,加大违章建筑、占道经营、集贸市场卫生、交通秩序整治,市容市貌显著改观。1―10月,规范流动摊点、固定铺面出店占道经营行为8360人次,暂扣违章占道物品371起;清理规范占道乱堆建筑材料及垃圾96户、680立方米;清除陈旧布标680条、乱粘贴小广告850张,拆除陈旧、破损占道停车指示牌36块,督促整改更换破损、陈旧广告灯箱280个,涂白乱喷涂小广告污染墙面460平方米;新增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650个,规范乱停乱放车辆2900辆,暂扣违章停放车辆738辆;收容无主犬、流浪犬285只;查处路面污染行为18起,责令清扫路面11160平方米;查处违法建设28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9份、停工通知书39份,督促拆除违章建筑32.5平方米。围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目标,充分发挥“人机结合”的作业优势,采取城区道路以人力作业为主,机扫作业为辅;工业园区、菌乡大道及部分具备机扫条件的主干道以机扫作业为主,人力作业为辅的清扫保洁方式,进一步加强建成区119.3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城区路面整洁干净、垃圾日产日清。1―10月,共计出动微型钩臂垃圾车45460车次、清运生活垃圾13136.73吨。全面推进县城公厕免费开放,目前已免费开放公厕24座。积极做好县城街道路灯维修管护,做到路灯随坏随修,保持路灯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均达到95%以上。认真贯彻《易门县城绿化办法(暂行)》,执行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审批制度,落实新建、改建项目绿地率指标,努力提升县城绿地率。1―10月,共完成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审查登记及竣工验收5项。加强龙泉河景区公共设施管护和巡查力度,建立日常值班巡查和汛期防汛24小时值班工作机制。投资98.8万元实施完成县城区、公园景区、工业园区增绿补绿工程。做好龙泉集贸市场、易兴商场、众康屠宰场及浦贝、十街、绿汁、铜厂、小街5个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农副产品交易环境。投资3500万元建设廉租房配套市场,目前项目已完共投入使用。积极配合项目开发商做好廉租房配套市场、东方时代烧烤休闲城招商招展工作。6.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加强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备案管理,严把施工许可关。1―10月,共办理工程项目报建47份;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8份,许可施工面积72.09万平方米,合同价50047.55万元;办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6份。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组织完成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等工程招标37项,合理降低工程造价691.30万元。落实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共收缴26项工程农民工工资准备金 1092.30万元存入县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专用账户,按规定审批支付193.15万元发放农民工工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监管,1―10月,新开工受监项目47项,总投资6.77亿元、建筑面积58.23万元;47个项目均办理了质量注册和安全报监手续,办件率达100%。强化在建工程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巡查,开展一般巡查219次,组织季度、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20余次。加大建设工程违法违规处罚力度,1―10月,共发出行政处罚建议书9份,项目经理扣分处罚4人,下发停工通知书20份,停止使用机械通知书8份。今年以来未发生建筑施工重大及以上事故。7.房地产市场管理情况。1―10月,共备案商品房合同422份,备案面积4.6万平方米,备案金额16854万元;备案二手房合同247份,备案面积2.9万平方米。发放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1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本,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6本、预售面积10.04万平方米。建立15个小区的维修资金台账,归集住房维修资金188万元,累计归集1989万元。结合实际,重点围绕降低税收、放宽公积金借、取政策、简化办证程序,起草了《易门县商品房去库存可行性方案》;商品房库存量从年初的1400套减少为745套,在市场经济下行严重、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取得了良好成绩。8.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情况。投资200万元完成县城人行道零星修复、小学巷道路改造、新建街人行道及南园路延长线人行道改造和县城沥青路面修复工程,修复人行道5831平方米、沥青路面5310平方米,改造雨水井盖141个、雨水篦子135个。做好县城234个市政消防栓维护,投资10万元清掏雨污管网300米,及时更换雨污井盖50个、井座25套,加强了城市防汛排涝应急工作,确保了市政设施安全运行。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对全县23户瓶装石油液化气经营门市和1家燃气充装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2次,及时审验并换发《燃气换瓶点经营许可证》,建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检查情况承诺表》档案,餐饮场所安全经营和安全用气意识得到增强。加强自来水厂生产区管理,完善水质检测、监控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严密监控和优化运行等措施,确保城镇供水安全。进一步完善供水价格,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对非居民用户实行计划(定额)用水管理,促进节约用水意识。1―10月,共完成自来水售水286.20万立方米,实现水费收入903.7万元;大桶水销售19.2万桶,实现产值81.7万元。9.人防工程管理情况。1―10月,共上报审批防空地下室建设1项、建筑面积10442平方米,对易门县丛山家园项目下达防空地下室设计批复1835.61平方米。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3项143.869万元,正在组织县城民用建筑及工业园区内60多个重大建设的审批报件,预计可收取易地建设费300万元。对文华时代广场、新城国际、怡景花园、丛山家园、棚改异地块防空地下室建设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30余次,发送文书15份。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现场检查11次,发放现场检查记录表11份。(五)作风效能提升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开展“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促进干部职工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二是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清理3次91项,其中取消项目10项,承接4项,调整15项,保留47项;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清理1次21项,清理中介机构3个;开展行政许可案件评查2次278件,其中评查行政审批案件248件,行政处罚案件30件。三是积极排查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案件17件,处理玉溪“民情之声”投诉2件,网络信访4件。四是组织承办县“两会”秘书组转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9件,其中议案建议21件、提案18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固定资产投资和政府性融资任务难以完成1.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我局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今年需完成投资12亿元。该项目投资任务与实际投资情况不相符,无法完成。一是因原市下达我县2015―2017年三年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11785户,现经各乡镇、街道复核,确需改造D级危房仅6181户,2015年和2016年改造任务数合计为5350户;二是经县统计局反馈,农户投资部分无法统计入库,只有政府投资部分方能统计入库,按每户政府投资6万元计算,2016年最多也只能完成投资3.21亿元。建议县委、县政府将该项目2016年投资任务调减为4亿元。2.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我局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年需完成投资6亿元。该项目由于群众工作难度大,拆迁安置工作推进缓慢,难于完成既定投资目标。建议将该项目2016年投资任务调减为3亿元。3.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我局老客运站原址开发项目今年需完成投资1.5亿元。由于经济下行,房地产大环境不景气,加之项目征地拆迁进度缓慢,原引进开发商退出,造成项目搁置。建议将该项目由新建项目调为推进项目。4.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我局易门县城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生态产业项目今年需完成投资1亿元。该项目因没有建设用地指标,合作单位工程建设费用严重不足,无法融资,下半年难以开工建设。建议将该项目由新建项目调为推进项目。5.县委、县政府下达鑫财公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融资任务4.5亿元。因项目前期到位贷款资金未按时拨出,且县政府未对乡(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进行正式批复,银行不予放贷。(二)农村危房改造亟需解决问题较多(已上报待县政府常务会讨论)1.急需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2016年第二批统规联建点、统规自建点名单。2.统规联建点、自建点中夹杂有不属于D级危房的空置房,如不同时拆除,就无法推进统规联建点、自建点建设工作。其中不属于D级危房的空置房是否拆除,拆除是否给予补助。3.第二批统规联建点、自建点相关中介服务费用、基础设施部分政府是否承担(联建点每户不超过8万元、自建点每户不超过6万元)。4.危房改造户进城买房是否享受县级相关补助政策。按照2016年4月18日市政府左广副市长主持召开的“201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精神(玉溪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40期),“农村危房改造户进城购房并按照要求拆除旧房,且购买新房达到抗震要求的农户,也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5.自2015年8月份全面开展农危房改造工作以来,至今仍未下拨各乡镇(街道)工作经费。《易门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易发〔2015〕26号)中规定“县财政通过预算安排、调整支出结构,按照农户信息录入、纸质档案资料费以及工程改造标志工本费50元/户,项目管理费不低于1.5万元/100户标准筹集工作经费”,但在实际工作中,标准明显偏低,导致经费不足,工作难以推进。为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工作积极性,全力加速推进农危房改造工作,建议提高项目管理费,以农户信息录入、纸质档案资料费以及工程改造标志工本费50元/户,项目管理费450元/户的标准下拨工作经费。6.按照《中共易门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乡、村三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联系乡镇(街道)、村定点挂钩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易办通〔2015〕13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联系领导要结合各部门联系点情况,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履行挂钩帮扶责任,扎实开展好“挂包帮”工作,切实帮助联系村(社区)抓好危房改造统规联建点、自建点工作。7.为有效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暨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提高效率,建议对各乡镇(街道)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未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开工任务的扣除10%的工作经费;未按时完成竣工任务的,扣除20%的工作经费。(三)商品房销售目标无法完成受宏观经济影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加之受到廉租房、公租房、棚改安置房、农村危房改造等各大房源的冲击,整个县城住房供大于求,商品房销售不旺。按照现行情况预估,年底无法完成商品房销售10.4508万平方米的目标。(四)城镇建设欠账大财政增收乏力,刚性支出大,政府性债务进入偿还高峰期,融资“瓶颈”凸显。截至10月31日,住建局已欠各类工程款2.76亿元(不含银行贷款),严重制约了城镇化发展。(五)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困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收拆迁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拆迁成本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县城文昌路、西华街等8条市政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因部分道路土地和房屋所有户要价太高,致使房屋征收拆迁困难重重,严重影响工程推进速度。(六)城市管理难度大由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部分市民素质较低、私房建设遗留问题、违规临时加层较多等原因,导致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难度大。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狠抓规划编制,做到“高起点”。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节水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六街、浦贝、铜厂、十街集镇总规修编审批。完成全县56个行政村、746个自然村村庄规划编制。通过高起点规划,力争加快构建起全县“产业布局、城乡衔接、三层架构”的现代城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二)继续狠抓市政建设,做到“高标准”。坚持“功能协调互补、建设统筹配套”的原则,重点突出以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和公共设施为主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一是加快建设城市道路。想办法、拿措施,打通文昌路、梨园路、长青路、西华街等8条“断头路”;全面推进武易高速入城辅道建设项目,争取2017年年初开工建设。通过市政道路建设,不断推动城市南进、新老城区一体化进程,完善城市框架。二是优质建设园林绿化。全面完成南屯湖生态旅游园各项目建设,完成易兴路中段绿化带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同时继续大力实施县城及龙泉河景区和集镇补绿增色等工程建设,推动中心城区绿化提档升级,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三是持续完善公共设施。完成城市规划展览馆、野生菌博物馆建设,着力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场所;同时在重要地段新建公共停车场、公厕、休憩坐凳亭椅等服务设施,给县城区背街小巷和无物业服务小区安装照明设施,进一步加快城市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污水管网5公里,实现第二自来水厂全面投产运营,以满足市民的生产生活需求。通过建设,不断增强易门“绿色吸引人、山水亲近人、商贸致富人”的城市魅力。(三)继续狠抓民生保障,做到“高效率”。一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完成县城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桥头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村镇建设。全面完成全县6181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完成2016―2017年5个省级示范村、7个市级示范村、68个整治村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实施集镇“一水两污”设施建设。启动实施“添绿增色”、“点亮易门”工程。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启动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组织实施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三是持续稳控房产市场。制定出台《易门县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加大对楼市新政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提振消费热情、稳定市场预期,全力推进永佳・怡景花园、丛山公司老厂开发、御景龙园二期等房地产项目建设;加大拆迁货币化安置力度,让被拆迁户自由选择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的库存量;积极为房产企业排忧解难,确保开工一批、竣工一批房产开发项目,保持楼市的稳定。(四)继续狠抓行业管理,做到“高水平”。继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卫生保洁水平,规范建筑市场,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一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继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数字城管”,完善城市管理办法,积极整合部门资源力量,建立城市管理部门联动机制,不断推动城市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以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启动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为突破口,着力整治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建筑乱搭乱建、摊点乱摆乱卖、犬只乱放乱跑等问题。二要组织实施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高颜值的宜居城市。三要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建设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巡查和拆除力度,与其他部门一起从打地基时介入调查、处理,将违法违规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协调职能部门继续对县城区开发项目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确保不出现一处新的违法建设,坚决铲除违法建设这颗城市“毒瘤”。四要继续加强县城区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社区巷道和工业园区统一纳入清扫保洁范围,逐步实现县城环卫保洁无死角。改变清扫方式,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实现机械化清扫率达40%。进一步开展“公厕革命”,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城市公厕。五要加强新建工程的管理。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对未按要求履行建设程序的建设工程,依法严肃处理。六要加强建筑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省住建厅、市政府下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等各项专项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和明察暗访,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升。七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住建系统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职能部门,做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着特别重大的意义。我们要以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为重点,全面做好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是强化工作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有效落实;四是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以优良的党性党风政风带行风;五是强化信访举报件办理,保证信访举报办理质量和实效。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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