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便笺〔2017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汛期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便笺〔2017123号)、《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便笺〔2017155号)、《关于开展住建行业 2017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的通知》(便笺〔2017188号)、《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便笺〔2017189号)易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易安发〔20179号)、《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易安发〔201710号)及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易建发〔201717号)、《易门县2017年建筑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易建发〔201720号)、《关于印发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易建发〔201725号)、《关于开展住建行业 2017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的通知》(易建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我县2017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7620日至23日组织开展了第季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季度建筑业管理及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分析通报如下:

一、建筑业产值统计上报情况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建筑业产值统计和依法征税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15号)和201754日全市建筑业产值统计和依法征税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易门实际,我局拟定了《易门县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产值统计及依法征税工作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根据征求到的意见或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即可发文实施。截至二季度,我县共有建筑企业12家,纳入统计范围10家,统计上报建筑业产值401140万元,比2016年一季度同比增长40.23%,圆满完成了市下达我县季度建筑业产值增速40%的目标任务

二、建筑业资质管理情况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我局对云南中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转报,并于2017512日通过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玉市建〔201726号)。

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情况

截至2017620日,共组织完成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限额以上招投标11拦标总价12745.69万元,中标11796.57万元,工程造价降低了7.45%,节约投资949.12万元,公开招标率100%;完成限额以下工程招投标41中标总价493.25万元。

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1717号)及中共易门县委办公室  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易门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县纪委发改、住建、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2017525日至27日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下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建议和要求。

四、项目报建及施工许可证审核办理情况

严格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报建及施工许可程序截至2017620日,共组织完成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报建29,项目总投资44483.71万元;完成施工许可证审批核发16件,建设规模16.91万平方米,合同总价35722.12万元。

五、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预拌混凝土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县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检查工作,对我县易门景峯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日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测结果按时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522日印发《关于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玉市建通〔201772号),全市涉及受检企业共17家,未受检企业2家(检查期间,因企业未承接工程项目,处于停产状态),其中我县易门景峯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日丰建材有限公司原材料及混凝土产品质量均符合标准规范,被市住建局通报表扬。

六、有序开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

对我县11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初审,并督促企业按照省、市审核意见及时进行改正,直至申报资料符合相关要求。现已审查合格并由市住建局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季度新报监工程3,总建筑面积10173.23㎡,投资1637.16万元;验收备案登记项目2,总建筑面积9838.7㎡,投资3359.62万元。开展日常巡查检查33次,发现质量问题98,安全隐患103项,下发停工通知1开展汛期安全检查16个工地,发现安全隐患56处;开展安全专项检查16个工地,发现安全隐患66处;开展三宝四口五临边专项检查15个工地,发现违反及不满足规范要求89项。62022日开展二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工地19个,发现质量问题27条,安全隐患68项,管理方面40条。备案安装登记物料提升机4台,拆除2台,安装登记施工电梯2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重视安全生产教育。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安全意识不足,忽视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自检自查工作走过场,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不组织开展施工人员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台账不健全。

2.履职不到位,脱岗、兼岗问题严重。项目建设中施工技术人员、监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岗,不参与审核工程各类施工资料,不参与处理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3.对安全隐患整改不重视,整改回复不及时。个别公司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不重视,不按照要求的限期整改时间整改回复。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公司不重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及管理,多数企业未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本公司承接的各个工程项目逐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制度。严格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严格落实两书一牌制度,把好工程建设各分部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关,抓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

(二)严格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4号),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52要求,对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违法违规、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及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并及时通报、曝光。

(三)各施工企业要确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本公司承接各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每月对各工程项目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检查。

(四)监理企业要真正履行好质量、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企业认真整改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