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局机关各股室、局管各单位:

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质〔20173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力度

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要对辖区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情况统计汇总列出清单目录,进一步健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着力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市政土方管沟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积极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日常监管工作中,要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录入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

二、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流程

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专项方案审查审批的实施。在专项方案编审、交底、实施和工序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职责,在重要环节中要做到责任单位及人员签字认可,存留有关材料、图片、影像等痕迹管理资料。

三、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在各自范围内对分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负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相应责任。  

四、严肃查处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

打非治违为契机,把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作为日常监管、安全巡查的重点,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对违法违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项目及其相关责任人,实施综合惩处。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资质资格实施处罚,并对查处情况予以公开曝光。

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要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资料并存档备查,并于20171210日前上报市住建局质安科。

  

附件1: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笺〔2017〕300号.doc

附件2: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建质〔2017〕313号.pdf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