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易门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易政发〔2017〕14号)精神,全面深入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服务环境,促进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住建行业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旅游法》,按照国家旅游局和省、市、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与部署,按照“规范、健康、有序”的要求,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为游客提供一个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旅游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许卫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湘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吴应福  局办公室主任

柳长方  局城乡规划建设股副股长

杨井泉  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股长

武政策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县环卫站站长

黄金丽  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由黄金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及自检自查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2017年5月21日至10月31日)。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严密组织整治工作的实施,特别是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要组织对龙泉河、南屯湖旅游景区(点)的环境秩序进行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梳理总结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工作薄弱环节,提高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能力,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相关制度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参与部门多,针对性强,时间跨度长,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履行职责,夯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确保环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