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回复信息
尊敬的李晓勇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对接旧县社区,经社区答复,该费用为租地村民自愿缴纳(非强制收费),由社区村办公司统一管理,是管理服务费用,用于为租地群众提供日常服务,属群众自愿行为,于法有据,不存在违法行为,与租地用电也不挂钩(如需保密的您可选择不公开,我们将为您保密),以便于我们开展调查了解后给您提供帮助与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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