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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全面履行职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乡党员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冲击等风险挑战,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事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2021年预计实现生产总值8.8亿元,可比价增长8.5%;农业现价产值4.25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工业产值3.64亿元,较去年回升4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28元,同比增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亿元;招商引资完成1.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4%;向上争资8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6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
2.易门县浦贝彝族乡党委
3.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大
4.易门县浦贝彝族乡纪委
5.易门县浦贝彝族乡财政所
6.易门县浦贝彝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7.易门县浦贝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易门县浦贝彝族乡宣传文化中心
9.易门县浦贝彝族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10.易门县浦贝彝族乡党群服务中心
11.易门县浦贝彝族乡综治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合计4,34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1.16万元,占总收入的65.2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10.62万元,占总收入的34.79%。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473.87万元,下降9.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5.30万元,增长11.64%,其他收入减少769.17万元,下降33.7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财政一体化系统正式运行,单位间不允许横向转拨财政款,所以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合计4,40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5.35万元,占总支出的47.08%;项目支出2,332.45万元,占总支出的52.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67.06万元,下降9.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23万元,下降0.59%,项目支出减少454.83万元,下降16.3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冲击叠加以及土地供应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等因素影响,全县总体收入增长乏力,可用财力和刚性支出之间矛盾突出。财政“三保”兜底保障压力大、欠拨往来款项、专款较多。二是浦贝乡持续建设节约型政府,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确保“只减不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对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5.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3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大幅降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0.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4.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2.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4.83万元,下降16.3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有所削减。其中:“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开支21.00万元,乡村振兴重点村阿姑村软籽石榴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开支238.41万元,浦贝乡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开支23.10万元,浦贝乡草箐村交易市场专项资金开支74.60万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开支12.9万元,浦贝乡草箐村委会阿奴者组村内道路硬化专项资金开支35.16万元,(易门县浦贝彝族乡政府驻地浦贝社区美丽乡村配套项目)政协提案办理补助资金开支13.00万元,浦贝乡水塘村委会珠石坡组村内道路硬化专项资金开支25.54万元,浦贝乡浦贝社区小平地组村内道路硬化专项资金开支26.41万元,水塘村珠石坡组民族团结示范村专项资金开支100.00万元,乡村振兴重点村曰末旧统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开支76.28万元,浦贝乡朋多村大米加工厂建设专项资金开支96.10万元,浦贝乡草箐村委会孟家村组村内道路硬化专项资金开支22.35万元,浦贝乡草箐村阿奴者、塘子边组220亩旱蚕豆种植区配套设施机耕路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开支19.25万元,浦贝乡草箐村300亩旱蚕豆机耕路专项资金开支34.47万元,易门县2018年省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项目专项资金开支45.00万元,浦贝乡租用土地实施绿化造林项目专项资金开支87.17万元,阿姑村赖家组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经费开支24.95万元,2021年朋多村委会驿马坡、付家组民族团结示范村专项资金开支100.00万元,2021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贫项目—浦贝彝族乡罗台旧村龙潭组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开支16.73万元,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开支2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7.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91%。与上年对比增215.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是财政积极落实地方“三保”,落实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保障;另一方面是2021年财政一体化系统正式运行,单位间不允许横向转拨财政款,所以收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浦贝彝族乡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各村(社区)正常运转,支持各中心站所履行各自职能。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支付浦贝乡朋多大米加工厂项目和水塘中药材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群众文化等方面的支出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浦贝乡5个村(社区)河道管护保洁。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60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6%。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和对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的补助等支出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发放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补助抗旱应急相关工作,购置草箐村委会供水设备及居民生活用水困难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6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预算的6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22.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公务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9万元,下降1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1万元,下降57.3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更加规范,公车使用效率提高,公务用车运行费降低,特种行业专业用车费用未纳入三公经费统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2万元,占83.8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占16.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开展检查、考察、调研及开展日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9.09万元,下降90.94%,其中: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56.02万元,易门县浦贝彝族乡财政所(推公事业单位)5.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资金紧张导致相关经费未得到保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26万元,电费1.53万元,邮电费1.19万元,差旅费4.31万元,维修(护)费0.36万元,会议费1.94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劳务费8.52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93万元,生活补助4.3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905.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1.96万元,固定资产393.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39.59万元,其他资产7,740.9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52.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6.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其他 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905.57 | 1,331.96 | 393.08 | 224.78 | 27.50 | 0.00 | 140.8 | 0.00 | 0.00 | 439.59 | 7,740.94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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