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关于发布<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3号)的要求,云南陆缘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向易门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了《云南省易门县铜厂乡股水村砍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云陆矿采评报2025028号)。现将评估报告等内容(附件1)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313日至2025327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等内容有异议的,可自行下载《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公示期内按要求填写后寄(送)至易门县自然资源局,送达时间不得晚于202532718:00

联系单位:易门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管理股

联系地址:易门县龙泉中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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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77-4961283

1.云南省易门县铜厂乡股水村砍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正文.pdf

2.云南省易门县铜厂乡股水村砍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附表.pdf

3.云南省易门县铜厂乡股水村砍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pdf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