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中央、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为切实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灵活就业的作用,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确保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精准落实,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办通〔2020〕38号)和《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社〔2018〕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22年法定劳动年龄内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我省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以下五类人员:①零就业家庭人员;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③女满40周岁和男满50周岁以上的“4050”人员;④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上述两类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发布的《关于更新全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的公告》范围,易门县以下(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属于城镇:龙泉街道中心街社区、龙泉街道兴文街社区、龙泉街道西环路社区、龙泉街道中屯社区、龙泉街道罗所社区、龙泉街道方屯社区、六街街道六街社区、六街街道柏树社区、六街街道二街社区、绿汁镇小绿汁社区、绿汁镇绿汁村委会;其余乡(镇)、街道所属申请人,户口册原件中户主页“户别”栏未明确标注“非农业户、非农业家庭户口、集体户和盖有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条形章和本人页“职业”栏标注为“粮农”的,需提供相关能真实反映本人为城镇户口的相关资料。

二、补贴险种

补贴险种为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大病保险)两种,两种保险补贴必须同时申请,若只申请其中一种保险,另一种保险补贴期限也将视为一并申请,两种补贴期限合并计算。

三、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补贴标准依据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养老保险)及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医疗保险)为最高缴费基数,超过此基数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作为社会保险补贴的计算标准。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上述缴费基数1/2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按上述缴费基数2/3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养老保险)及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医疗保险)为最高缴费基数,按其实际缴费额2/3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五、办理所需材料   

(一)《玉溪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在办理地点领取)。

(二)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复印件(1-8月的医疗保险缴费单据用上一年的复印件申请);如果通过手机缴费的,提供相关缴费截图复印件。

(三)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四)已年审合格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含《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3及5、6页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五)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及最近一次存款或取款回单。

(六)申请人灵活就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领取填写)。

(七)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承诺书。(在办理地点领取签订)。

(八)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另外提交正在领取低保的《低保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需另外提交《残疾证》;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另外提交《毕业证》及复印件。

六、补贴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12月3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办理地点:易门县政务服务中心(易峨高公路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二楼一号大厅11号、12号窗口)

七、灵活就业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或停止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办理了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

(二)已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在专业合作社、公司担任法人、监事、理事、股东等;

(四)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灵活就业收入达到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0%的(2022年1-9月:2700元/月,10-12月:3200元/月);

(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或正在服刑保释人员;

(八)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监督委员会成员;

(九)已经补满3年或5年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含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时间);

(十)正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养老保险年缴费超过100%(15892.6元)的不在享受补贴范围,养老保险年缴费在二挡(11124.00元)至五档(15892.6元)之间的,按一档(9535.2元)的2/3或1/2给予补贴。

(三)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必须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方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四)以上各类补贴对象,所出示的补贴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补贴所需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咨询电话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管理股   4965206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9日


附件1易门县灵活就业证明.doc

附件2灵活就业人员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