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生态环境规划、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一般或者较大等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县内环境污染纠纷,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县内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项目意见建议,组织协调生态环境领域项目的申报争取,并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计划内生态环境领域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协调县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分级审批规定审批或协调申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定。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按上级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相应生态环境应急监测。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按照上级应对气候变化有关政策要求,组织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

11.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动协作机制,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督促县属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中央、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县内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引进和推广生态环境科技运用,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完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和易门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股)、生态保护股(生态环境督察办公室)、污染防治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易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和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中共易门县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研究推动解决全县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增强共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效能,让易门天蓝、水碧、土净。

2.推进美丽易门建设。实施《易门县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任务清单》全面推进美丽易门建设,聚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高度统一,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继续抓好美丽河湖建设。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十五五”巩固拓展,“十六五”整体提升

3.聚力攻坚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动真碰硬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尚未完成整改验收销号的7个反馈问题(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1个、第二轮省环保督察6个),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减,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按照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规范完成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对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举报件问题(13件均已办结并通过市级验收)开展回头看,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保障整改质量。

4.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生态修复、加强监管等手段,开展污染协同防治。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5.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优化。以森林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为重点,推进全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6.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坚持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顶层设计与制度约束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确保碳排放强度指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内。

7.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大绿色能源开发力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易门产业园区企业煤改气建设项目。加快发展“绿电+先进制造业”,积极争创零碳园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严格把控“两高一低”项目审批环节,加快淘汰低能效的落后产能,推动有色稀贵金属、绿色食品加工等产业绿色化改造,实施瓦楞纸箱生产线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易门福宽食品设备更新等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是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编制上划市级后仅获批1辆编制,1辆环境监测业务工作用车未核定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401,695.0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68,345.3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3,349.65上年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7,7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的8,917,469.62增加17,484,225.41元,增长196.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368,345.38,其中:本年收入8,668,345.38元,上年结转收入17,70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68,345.38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经费拨款25,978,345.38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拨款39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的8,699,496.44元增加17,668,848.94元,增长203.1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401,695.0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368,345.38元,其中:基本支出8,322,345.38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的7,659,496.44增加662,848.94增长8.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新增,人员经费及运转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本年新增物业管理费预算;项目支出18,046,00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的1,040,000.00元增加17,006,000.00元,增长1635.19%,主要原因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800.00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及相关管理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0,644.32元,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7,869.30元,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152.44元,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7,107.35元,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690.76元,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4,376,505.22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奖金的发放、在职职工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工伤、失业保险费)的补助及部门的单位运转运行经费;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9,380.00元,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301大气17,700,000.00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支出,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978,715.99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的发放、在职职工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工伤、失业保险费)的补助、部门的机关服务经费及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支出;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246,000.00元,用于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办案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92,21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14,268.00元,用于发放在职职工购房补贴。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6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900.00元,较上年减少80,500.00减少13,600.00元,下降16.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的0.00元无增加,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23,500.00减少13,500.00元,下降57.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文件〉的通知》(玉财行〔20202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900.00元,较上年57,000.00减少100.00元,下降0.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00.00元,较上年57,000.00减少100.00元,下降0.1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重点项目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项目预算经费246,000.00元。执法办案经费补助是我单位收取的生态环境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后,安排成本性支出用于执法办案业务支出。保障环境监测监察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污染事件防范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开展全县执法监测等专项工作正常开展,切实做好全面、客观、准确掌握我县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差旅费、法律咨询服务费、执法办案租车费、执法办公装备购置、应急演练防护装备购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评估费、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服务费、仪器设备维修(护)费等日常支出。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如下: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监察执法检查企业≥500次、持证上岗人数≥30质量指标,监察执法检查工作完成率≥90.00%、举报热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00%

2.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8.50%。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对环境保护满意度≥85.00%

项目绩效目标:2026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战役,切实整治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抓好日常监管执法,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1.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监管率达到100.00%2.群众投诉、信访、市长热线交办件等办结率达到100.00%3.加强培训学习,保证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监察执法证到期的人员及时换证,持证上岗;4.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实现一证式管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5.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项目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重点项目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项目,项目预算经费100,000.00元。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围绕省委、省政府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水、土、气、声的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工作,全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计划用于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购置费维修(护)费设备购置等支出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如下: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1.易门县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完成次数≥12次、2.持证上岗人数≥11人、3.专用设备购置数=1台。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监测数据合格率≥98.00%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50%;国控省控地表水优良率=100.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环境监测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项目绩效目标:易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为云南省和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易门县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保障易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正常运行,环境监测运行经费是维持各项环境监测业务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应予重点保证,仪器设备购置费及系统运行维护。按照易门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年度易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仪器设备购置费及系统运行维护;按要求上报各类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发挥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基础作用,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撑。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5.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6.“三公经费预算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情况,不含部门其他资金支出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7.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反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

8.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

9.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用于依法对辖区内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的检测及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

参与处理的支出。

10.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用于依法对辖区内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的检测及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的支出。

11.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用于依法对辖区内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的检测及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的支出。

12.生态效益:是指人们在生产中依据生态平衡规律, 使自然界的生物系统对人类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条件产生的有益影响和有利效果,它关系到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生态效益的基础是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生态效益也成为环境效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9,003.92元,具体支出:办公费90,000.00元,印刷费20,000.00元,邮电费12,600.00元,会议费15,000.00元,水费4,000.00元,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47,7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75,463.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28,360.00元,委托业务费367,3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600.00,物业管理费38,000.00

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的955,253.92增加113750.00元,增长11.91%增加主要原因2026年新增物业管理费预算;二是202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使用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资产总额12,591,393.10元,其中,流动资产69,436.66元,固定资产12,521,956.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的12,677,090.70减少85,697.60元,其中固定资产比上年的12,596,558.11减少74,601.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242,963.9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2月资产月报数。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预算公开表.xlsx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