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500232400000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规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计工作。依据上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依据上级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按照上级的规定,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措施。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和储备供应等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监督指导责任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保护耕地数量、质量。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配合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排查、普查、详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和预警预报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14.统一领导和管理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用途管制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管理股、政策法规(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易门县土地储备中心
2.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3.易门县自然资源规划中心
4.易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5.易门县自然资源局龙泉分局
6.易门县自然资源局六街分局
7.易门县自然资源局绿汁分局
8.易门县自然资源局浦贝管理所
9.易门县自然资源局十街管理所
10.易门县自然资源局小街管理所
11.易门县自然资源局铜厂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乡镇(街道)和规划编制单位的对接,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6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入库备案工作,确保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传导实施,建立完整的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加强工作指导,落实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动态调整规则要求指导乡镇(街道)对需进行动态调整的村庄规划成果进行修改、维护、勘误和数据核实,计划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同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村庄规划成果纳入村规民约、监督实施管理、推动项目落地以及反馈工作成效等环节工作。
3.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6月底前完成《易门县城东部片区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易门县城西部片区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易门县城中部片区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易门县绿汁镇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易门县六街街道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易门县中心城区主要区域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全覆盖,为县城建成区行政审批提供行之有效的依据和保障。
4.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牵头组织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各项要求并加强监管;督促指导好各乡镇(街道)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把耕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调动村(小组)和土地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巡查排查,把各类违法用地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协同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全力做好用地报批全要素保障工作。一是突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项目选址阶段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引导项目科学选址。二是全力补充耕地,全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加快补充耕地指标入库,及时保障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三是强化审批过程跟踪问效,发扬“盯关跟”精神,对上主动请示、主动对接,及时化解问题,提高报件质效。
6.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的重要性,逐地块明确牵头部门,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逐地块制定针对性处置措施,其他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高位推进全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加大招商促项目落地,对已完成征地拆迁达到净地条件的批而未供土地特别是工业园区内的土地,要加大招商引资、引导项目落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基础上优先在批而未供土地上选址,用好用活存量土地。三是优化土地供应服务,对已经进入供地准备阶段和已经落实供地对象的项目,县属有关部门主动介入、强化服务,集中办理各项前期审批,及时完备供地资料,加快审批供地。
7.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助力经济做强做优。一是积极筹备并上报审批2024年城镇批次建设用地报件,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二是收储土地900.00亩、供应土地600.00亩以上,全力推进土地供应工作,争取完成年初下达的组织收入任务。三是创新模式,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推进产业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力争成熟地块全部纳入“标准地”出让;持续推行“交地即交证、交地即开工”工作,切实解决企业难题,缩短审批时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工作。
8.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完善2023年度26座、2024年度24座已修复矿山的验收销号资料,录入系统,完成销号工作。抓好2025年度10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并组织好验收销号资料,完成销号。持续做好持证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治理工作。完成《易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
9.持续发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国债项目。继续抓好3个避险搬迁项目(国债)和6个治理项目(国债)的建设及验收工作。继续跟进已申报的2025年避险搬迁项目1个和综合治理大型项目1个,获批后及时组织实施。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完成浦贝乡两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验收。
10.优化资源配置,做好矿权登记。按要求做好矿业权延续、探转采等登记。加大对重点矿山及私挖盗采重点区域日常监管及巡查力度,坚决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待采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促进矿山开采秩序不断规范化,确保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11.深度挖掘,大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强化部门协作,破除政策壁垒。强化成县、乡、村、平台公司多级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实施2025年度补充耕地项目、2025年度增减挂钩项目,确保完成补充耕地项目目标任务。持续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积极破除自然资源规划与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部门间的政策壁垒,形成合力开展土地整治工作。
12.多措并举,解决历史欠账问题。一是针对我县耕地占补平衡数量指标负342.96亩问题,计划用十街、浦贝项目完成补足。二是针对增减挂钩项目缺口问题,通过完善村庄批次用地方式完成整改。三是持续加强与法院对接,争取早日完成中海盛林实施项目矛盾纠纷化解,尽早实现项目复工建设。
13.加强项目申报、社会投资方融资能力把关、银行融资贷款政策对接、后期种植管护、指标购买方对接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占补平衡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4辆(局机关1辆,下属事业单位3辆),超编3辆,原因为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未纳入预算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8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87.86万元,政府性基金2,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25.41万元,下降22.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纳入预算土地征收成本减少。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纳入预算的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87.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87.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7.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25.41万元,下降22.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纳入预算土地征收成本减少。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纳入预算的项目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87.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8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61万元,减少3.22%,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编制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3,236.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3.80万元,下降28.40%,主要原因是2025年纳入预算的项目减少,纳入预算土地征收成本减少。
(一)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1,250.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61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减少3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1.6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3,236.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3.80万元,下降28.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纳入预算的项目减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114.37万元、单位遗属补助支出1.6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97.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9.2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30.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3.7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0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2,000.00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土地征收成本2,000.00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69.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945.28万元、自然资源及规划管理183.20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000.00万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1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经费20.00万元、不动产登记平台补助经费10.00万元、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采购经费1.2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97.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92.63万元、购房补贴补助5.13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
(四)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54.21万元,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和购买岗位人员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8万元,项目支出375.2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公用经费、交通补贴等96.7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易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补助资金183.2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经费20.00万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补助4.00万元、(非税)不动产登记平台经费补助资金10.00万元、(非税)可利用资源处置补助经费10.00万元、及其他自然资源工作项目经费148.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94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土地整治及增减挂钩项目经费。
5.资本性支出1,9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920.00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土地征收成本项目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1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7万元,较上年4.19万元减少0.12万元,下降2.86%。
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和上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预算,预算费用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000.0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具体为:
项目名称:土地征收成本专项资金
预算经费:2,000.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以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为依据开展2025年土地收储工作,计划土地征收成本专项资金2,000.00万元,确保2025年土地收储工作正常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5.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6.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的农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农用地转用又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7.土地储备: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7892.51万元,即商品和服务支出96.78万元,其中:办公费90.77万元、公务接待费4.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7万元,增长4.62%,增长原因为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2025年纳入项目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易门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302.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00.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7万元,为应缴财政款项在2024年及时上缴,固定资产减少22.87万元,为计提2024年度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500232400111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20250121050539964.xlsx
易门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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