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备案服务指南
索引号: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9-16 16: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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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机构备案办理流程:
二、备案对象
依法完成法人登记的养老机构,包含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兴办或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
三、需提供材料: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书、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人员健康证(如有电梯的还需提供电梯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易门县民政局(易门县龙泉街道易兴路8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时限:
符合备案条件的养老机构,县民政局自受理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六、服务收费: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4960775,监督电话: 0877-4961189
咨询及投诉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易兴路81号易门县民政局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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