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机构备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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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对象

依法完成法人登记的养老机构,包含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兴办或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

三、需提供材料: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书、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人员健康证(如有电梯的还需提供电梯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易门县民政局(易门县龙泉街道易兴路8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时限

符合备案条件的养老机构,县民政局自受理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六、服务收费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4960775,监督电话 0877-4961189

咨询及投诉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易兴路81号易门县民政局203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