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320 号),按照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中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的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易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2023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云政办发〔202324号)20239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玉政办发〔202320号),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据此,政务服务局及时启动《易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完善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易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调整,征求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形成一致意见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专题会审议,形成《易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人民政府同意,以《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易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易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明确行政许可事项239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易门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7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玉溪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易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根据机构改革情况,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收回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审批权限,中国人民银行易门县支行不再实施。

(二)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玉溪市公安局收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审批权限,易门县公安局不再实施。

(三)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回燃气经营许可审批权限,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实施。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易门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和实施;同时将易门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和实施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 审批修改为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和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由易门县应急局承接实施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实施机关由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为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质量安全监管。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三、有关要求

《通知》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易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上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公布后1个月内承接许可事项子项、业务办理项,并编制公布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此前易门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政策原文: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易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