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628日,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易门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便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目录》有关内容,现就《目录》出台的基本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目录》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活动的监督管理,县司法局会同县政府办公室于615日启动2024年度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经梳理,共有4项事项拟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县司法局会同县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易门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征求了修改意见、建议。

经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对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初步确定包括安全生产、物业服务收费、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等4个决策事项列入目录清单,形成《易门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提交县政府研究。

二、《目录》主要内容

《目录》确定了4项决策事项作为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3家承办单位,内容涉及全县性的重要举措及民生建设等方面,有一定决策空间,已具备一定工作基础。

三、公布实施

《目录》以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需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效率和质量。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政策原文: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