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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易门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便于各政府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落实《目录》相关内容,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依据
为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法规精神,科学确定县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县司法局会同县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4月启动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易门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对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初步确定4个决策事项列入目录清单,形成《易门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送审稿)》报请县政府研究。
二、《目录》主要内容
《目录》确定了4项决策事项作为县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体为易门县水网建设规划、玉溪市易门铜矿国家工业遗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玉溪市易门县白龙水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和玉溪市易门县2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决策事项涉及3个承办单位,内容涵盖全县重要发展举措和民生建设等领域,兼具政策空间和实施基础,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公布与实施
《目录》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后,由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确保决策质量和效率。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决策事项的,由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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