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易门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征求意见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云南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实施,为作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将于202611日执行。

我县初步研究决定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易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626日至2025726日。意见建议接受邮箱ymgtj@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2023年易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docx


 

 

 门县人民政府

202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