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自然灾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易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应急物资协调共用制度(试行 )的通知
易应急委办发〔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易单位:
现将《易门县应急物资协调共用制度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 年3 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易门县应急物资协调共用制度(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多元主体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基础上,探索建立“全灾种、大应急”新形势下常态储备归口管理、应急指挥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协调共用机制,明确紧急状态下各类应急物资的调拨使用流程,提高应急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切实保障各类突发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处置。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责任分设于各职能部门的实际,特制定易门县应急物资协调共用制度(试行)。
一、调拨使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县、乡两级各单位各部门为应对和处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所储备(包括实物储备、产能储备、协议储备)的物资,主要包括生活保障、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三大类。紧急情况下,按照本制度组织应急物资调拨使用,日常储备和维护管理工作仍由各职能部门具体负 责。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储备的救灾物资调拨使用,按各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
二、调拨使用条件
应急物资的调拨使用以灾情和事故为导向,结合各级各部 门物资储备情况,根据灾害应对处置需要,按照先乡级后县级、先政府储备后社会筹集的原则组织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调拨使用应急物资:
(一)县域范围内突发一般及以上自然灾害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达到县级启动各相关专项预案应急响应的;
(二)乡级发生自然灾害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启动各相关专项预案应急响应,因紧急处置需要,但当地物资储备不足,提出调拨使用他乡或县级应急物资申请的;
(三)局部地区发生自然灾害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未达到响应条件,但经县级应急救援、救灾、处置工作组到灾区或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后,认定确有必要调拨应急物资予以支援的;
(四)县委、县政府决定调用应急物资的其他情形。
三、调拨使用程序
当达到调拨使用条件时,县减灾委员会、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分别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救灾救助需要,按照“统一调拨、协调联动、就近便利、快速调用”的原则,结合县、乡两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指挥调度应急物资,县级有关单位按照调拨指令及时做好调运配送,确保快速响应、高效调配。
(一)申请
1.县级启动应急响应的:县减灾委办公室向启动应急响应 的各应急处置专项指挥部提供全县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由各应 急处置专项指挥部下设的物资保障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处 置需要向应急处置专项指挥部提出应急物资使用申请。
2.县级未启动应急响应的:由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议事协调机构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求,按照各专项应急预案规定,对口向县级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提出 应急物资使用申请。
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种类,造成损失基本情况,需救援救助人员数量,急需解决的具体问题,本级应急物资储备与使用情况,需要县级调拨支援的应急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用途、数量、时间、联系方式等。
(二)审批
1.县级启动应急响应的:经相关应急处置专项指挥部指挥长或受委托的副指挥长审批同意。
2.县级未启动应急响应的:县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在接到调拨使用应急物资申请后,及时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根据应对处置需要和物资储备实际,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调拨使用意见,报议事协调机构主任(指挥长)或受委托的副主任 (副指挥长)审批。
(三)调拨和配送
县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或相关应急处置专项指挥部根据审批意见及时向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发出应急物资调用函,各单位接到调用函后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的紧急调用和配送工作,并按时限要求送达目的地交予接收使用方。
(四)接收
申请使用单位接收应急物资时,要及时清点、验收并做好交接手续,数量或质量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向调出单位协调处理并向发函机构进行情况反馈。
(五)回收和返还
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灾后救助等任务结束后,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应急物资调出单位指导接收使用单位组织救援设备、装备等重复使用类物资的清理、回收并返还;不能重复使用或使用过程中损毁灭失的物资,由接收使用单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发放使用的需附物资领用登记表)反馈物资调出单位,并协助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
(六)费用保障
调拨使用物资所产生的装卸费、运输费、维修维护费、清理回收费,以及调用社会组织物资的补偿费用,由接收使用单位负责支付。
情况紧急时,可按照“先电话申请调拨使用,同时补办书 面手续”的方式调拨使用应急物资。
涉及需调用物资为各单位与企业等社会组织协议储备的情况,由签订协议单位负责联络协议机构,协调组织调运、使用、回收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协调联动。为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及 时、高效、规范、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减轻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县级各单位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做好应急物资协调共用工作。
(二)及时更新信息。县、乡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准 确掌握库存物资底数,建立健全各类物资出入库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加强应急物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出、能使用。储备物资品种、数量等情况形成物资储备清单,每半年将更新后的清单报县减灾委办公室,储备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要及时更新报送,确保物资储备情况真实有效。协议储备单位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督促指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储备物资清单的更新和汇总报送。
(三)加强运输保障。县、乡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与 物流公司、运输企业等单位签订应急物资紧急调拨运输保障协议,确保应急物资调拨配送及时、高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物资紧急调运演练,提高物资调运能力。
附件:1.关于申请调拨应急物资的请示
2. 应急物资调用函
附件 1
关于申请调拨应急物资的请示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年 ××月×× 日 ,我乡镇(街道)发生××地震 ,震中在××村 (社区),位于东经××××度、北纬××××度,震源深度××千米,目前已造成××死亡、××失踪,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员×××人等。我乡已启动地震×级应 急响应,灾害救援救助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但受灾害影响范围广、损失重,目前,××、××等道路中断、××村通讯中断等情况急需大量装备物资进行应对处置,乡级各类应急物资无法满足应急救援、救灾救助需要,特申请调用以下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开展。(详细清单见附件)。
当否,请示。
附件:申请调用应急物资清单
××乡(镇 )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
年 月 日
申请调用应急物资清单
申请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物资类别 | 品名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接收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应急物资调用函
易xx调函( )第 号
县××××局(委、会):
经研究,同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调拨使用应急物资的申请,请你局(委、会)按照《易门县应急物资协调共用制度(试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应急物资调用清单内所列应急物资于 月 日 时前送至 ××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并做好交接工作。
附件:应急物资调用清单
易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或XX指挥部办公室
年 月 日
抄送: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申请单位
应急物资调用清单
序号 | 物资类别 | 品名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物资所属 单位 | 备注 |
调出单位联系人及方式:×××,联系电话 ××× ×××
接收单位联系人及方式:×××,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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