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县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研究、法治易门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政治工作室和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治督导股、维稳和反邪教指导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易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易门县法学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首要工作。通过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严防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事)件发生。
2.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进一步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通过加强专业人员配备、人员培训等工作,构建形成以综治中心为中枢、网格化服务管理为支撑、大数据应用为平台的基层治理新体系。保持和提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及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群众遵法、守法的意识。
3.坚持源头治理,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维稳责任,深入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大排查大化解,落实重点特殊人群帮扶及信访重点人员的源头稳控措施,紧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以及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人群,定期开展信息研判和风险评估,对异常苗头早发现、早预警、早管控,严防漏管失控,酿成事端。严防发生赴省、进京越级访事件发生。
4.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抓住重点地区、九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排查整治、综合治理,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均衡发展。
5.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以实现“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形成一批能够巩固治理成效、完善治理模式的制度机制。
6.加强命案防控工作。通过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强对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强化命案防控,提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争创“无命案县”、省级“先进平安县”。
7.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通过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督查检查,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当担的政法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3.7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9.64万元(单位资金)。
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7.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7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人数增加、工资晋升、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3.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3.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7.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6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人数增加、工资晋升、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3.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92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人数增加、工资晋升、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6.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6万元,下降20.14%,主要原因本年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2013601行政运行247.4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支出;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1.0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岗位综治专员58人工资及服务费、法学会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员及乡村振兴队员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12.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2049902国家司法救助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支出;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8.25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经费、防范和处理反邪教工作经费、见义勇为奖励专项资金、重点青少年帮扶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4.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7.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2210201住房公积金24.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2.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566.46万元(基本支出566.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30101基本工资78.8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66.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补贴、购房补贴支出;30103奖金14.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考核优秀奖支出;30107绩效工资48.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24.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8.5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岗位综治专员58人工资及服务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52万元(基本支出40.77万元、10.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30201办公费21.75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重点青少年帮扶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法学会工作、单位办公业务费等支出;30202印刷费0.30万元,主要用于材料打印费用支出;30205水费0.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30206电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域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网络电话费支出;30211差旅费5.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出差下乡交通费及伙食补助费、驻村工作队员及乡村振兴队员生活补助经费等支出;30215会议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会议费支出;30216培训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及职工培训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0.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的费用支出;30228工会经费4.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经费缴费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9.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029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福利费、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5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30305生活补助1.7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30306救济费4.00万元,主要用司法救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8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团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上年及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团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4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5.6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92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原因是本年职工人数增加1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上年及本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数量不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经费项目,2026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拨款4.2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中共易门县委政法委员会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通过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强化命案防控工作,提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争创“无命案县”、省级“先进平安县”,努力营造易门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易门、法治易门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预算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情况,不含部门其他资金支出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费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部门各方面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手段,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1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人数增加1人,公用经费增加。
1.一般公用经费支出预算27.52元,按人均1.72万元预算,具体情况如下:办公费13.00万元,印刷费0.30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1.5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委托业务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
2.工会费福利费支出5.46万元,其中:工会经费4.02万元,按工资总额2.00%提取;福利费1.44万元,按人均0.09万元预算。
3.其他交通费用7.79万元,其中:租车经费0.7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8.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9万元,固定资产18.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空表说明.docx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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