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政发〔2022〕3号
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推动实体经济水平和县域综合实力的大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玉政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易门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着力建强产业、做强实业、育强企业,构建‘3+5’产业体系、发展‘八大产业’,建设产业强县”的目标和思路,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激励创业创新,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为服务玉溪“一极两区”、推进易门“一区两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或超过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市场主体多起来。在2020年末实有市场主体15902户基础上年均增长12.07%,到2025年末达到28109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0户以上。市场主体中企业数在2020年末1970户的基础上,年均增长20.56%,到2025年末达到5016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户以上。
——市场主体大起来。在2020年末“四上”企业在库107户基础上,年均增长14.2%,到2025年末新增101户,在库达到208户。大力扶持“链主”企业,积极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壮大。
——市场主体活起来。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例超过50%;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3.5万个左右。
——市场主体强起来。到2025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3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90户;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1370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50个。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持续推广运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精简银行开户程序,推进“一证准营、跨省通办”,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内。在发放实体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便利企业网上办事。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全面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以及“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政务服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易门县支行〕
2.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扩大部门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简化重点产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与相关审批系统数据互联、信息共享,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制度,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一网通办”。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深入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改革任务落实,加强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分类研究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是未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坚决清理“红顶中介”。〔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3.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创新招商方式,用好市招商引资大数据服务中心平台,积极对接知名网络招商平台,发展网络招商;利用商会协会、中介机构、龙头企业等社会化力量开展招商引资,加强以商招商。实施招大引强战略,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配套性强、技术先进的大项目、好项目。强化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统计入库率等指标考核,提高招商项目成功率,确保一批当年洽谈、当年签约、当年开工的招商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易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4.加大财税金融服务力度。加大产业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施精准投放,引导激励县属有关单位进一步整合资源倾斜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健全完善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制度,建立健全从政策发布、申报审核到结果公开的网上全流程办理机制。进一步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理。推广运用“一部手机云企贷”等企业服务平台,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有效增信。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降费让利。实施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鼓励引导银行机构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账户服务费用。积极搭建银政企协作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贷款便捷通道,鼓励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培育。积极推广运用玉溪市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深化金融、企业与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上的深度融合,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银行放贷供需矛盾。鼓励银行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银税贷”、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易门县支行;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5.强化要素保障。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整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覆盖全县、动态更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发展先进制造、生产性和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可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机制,建立县产业人才库,加快培养和引进中高级技工人才、研发专家和团队、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用工。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向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供电局、易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6.用好市场主体培育协同平台。运用好“玉溪市市场主体(四上企业)培育协同工作平台”的企业查询、目标管理、培育主体管理、培育跟踪反馈、统计分析功能,将潜力企业、退库企业名单精准推送,形成数据共享、智能监测、精准施策、主体共育的机制,打通部门之间市场主体共育的“信息孤岛”,持续推动把一批中大个体培育成企业、把中小企业培育为“四上”企业。〔牵头单位:县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易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市场隐形壁垒,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和企业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积极开展事中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加强分级分类结果应用。完善事后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加强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平台运用,全面推进事前承诺、信用报告应用。〔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
8.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摊派行为。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属有关单位〕
9.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全面落实《易门县加快培育壮大“四上企业”的实施意见》《易门县重点产业投资促进优惠政策(试行)》《易门县重点产业投资促进优惠政策兑现办法(试行)》,及时兑现惠企培育扶持奖补资金,着力提升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落实好减税降费、减租降息、降低房屋租金成本、用能成本、用工成本、项目建设成本,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接惠及市场主体;重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辅导,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准确掌握和及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政务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10.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健全完善党委、政府与企业、 商(协)会联系制度,深入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在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定期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法依规帮助解决。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好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交办处理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市场主体24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易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狠抓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紧扣打造“绿色食品牌”,大力发展以“烟畜菌菜果药”为重点的“6+N”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成“一县一业”示范县,打造特色农业示范乡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企业,扶持农业企业创新发展,强化监测管理,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形成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生产、加工、服务企业。大力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围绕回归农业、项目吸纳、创新业态、扶持创业、公岗安置等“五个一批”强化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支持政策,并通过发展乡村产业,推动项目建设,扶持返乡下乡创业等措施,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农民合作社试点示范创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县农业企业达到713户、年均增长25.6%,其中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50户、年均增长21.7%,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10户,年均增长22.9%。〔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社;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抓实工业强县,坚持强创新、广赋能、育主体,充分激发企业增长潜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倍增。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项目、企业、人才、技术在产业园区落地,资金、土地指标、电力保障等要素向产业园区倾斜,着力将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紧扣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有色金属、绿色建材、绿色食品、生物医药、旅游文化、现代物流、先进装备制造、建筑、房地产、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等培育一批工业企业。扶持引进一批低能耗、高附加值工业企业,加快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生态良好的产业集群和企业集群。实施工业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工业企业成长升规常态化支持政策,加快项目投产纳规。到2025年,全县工业企业达733户、年均增长16.8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93户、年均增长11%。〔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国资委、县投资促进局、易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改造、美丽县城建设、重大交通水网等重大工程,依托重大工程形成一批大项目,依托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企业,配套发展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对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支持力度,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支持企业到县外市外省外在建筑、市政、电力、水利、交通等领域承揽工程。支持建筑业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鼓励建筑业从业人员组建专业化服务公司;支持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组建中小型建筑业企业,鼓励装修装饰从业人员申办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到2025年,全县建筑业企业达到300户、年均增长16.5%,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达到26户、年均增长11%。〔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国资委、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壮大商贸企业。深化扩大内需政策,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跨界融合发展。落实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措施,实施培育新型消费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吃穿住用行等传统消费提质扩容,培育壮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发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赋能功能,对有需求的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以及小微企业开展电商增值服务培训,培育农村电商新主体。加强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跟踪培育,强化资金、项目等资源支持,确保达限企业及时纳入统计。到2025年,全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1499户、年均增长20.5%,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59户、年均增长17%。〔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围绕发展红色旅游、工业文化旅游、主题娱乐旅游等文旅融合产品以及生态养生度假等康养旅游产品,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文创企业、文旅商品制造企业。着力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全力推进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围绕跨境电商、城乡配送等服务需求,培育壮大一批快递、配送、仓储等骨干企业。全面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谋划“健康+养老”项目。依法依规稳妥发展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典当、保理等金融服务企业。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工程,提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培育一批品牌物业服务业企业,推动形成一批城市更新、智慧社区运营、住房租赁等领域服务业企业。引导部分医疗机构转型为健康养老基地,培育一批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养老护理机构。支持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以标准化、品牌化为重点发展家政服务企业。全面落实“双减”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教育,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县服务业企业达到1771户、年均增长23%,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656户、年均增长15.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8户、年均增长23%。〔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易门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创业指导引导,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5年,全县中小企业达到4464户、年均增长20.56%,个体工商户达到22783户、年均增长10.5%。〔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易门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易门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扛起狠抓落实的责任,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二)制定配套措施。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细化工作安排,于本方案印发1个月内制定出台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县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各单位培育计划和配套措施印发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政策落地。各部门要及时收集行业内涉企惠企政策信息,精准匹配、精准服务、精准落实惠企政策,定期发布市场主体发展指引,积极引导各类主体进入市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发展改革、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培育市场主体和“四上”企业工作中相关情况和问题。
(四)强化督办考核。将市场主体培育指标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建立通报机制和约谈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
附件1:易门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docx
易门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政策解读:http://www.ym.gov.cn/ymxzfxxgk/zcjd/20220328/134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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